第二辑 1983年人口变动和儿童基本情况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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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1983年人口变动和儿童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是根据国办发[1983]
71号文件和黑龙江省政府批示精神,由省统计局、公安厅、计生委及人口普查办公
室共同组织力量,在省、市、县政府的领导下,从1983年11月起,经过组织准备,
调查登记、手工汇总等过程,于1984年2月中旬完成。
  一、组织实施
  这次抽样调查是采取随机、等距、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在全省81个市、县中
抽取9个市、县的144个生产队(居民组)35181人进行调查,其中14岁以下儿童共
11927人,占抽样人口的33.78%。抽样比例约占1982年全省总人口的1.08‰。
  1.样本量抽选
  为了保证调查质量,按照国家要求,先采取随机、等距、分层、整群抽样方法,
将城市、农村分为两大组,再按出生率高低排序,甲栏列市、县名称,宾栏列有3
项指标即出生率、年平均人口数、累计人口数。用累计人口数求出组距,如在全省
67个县区中,按1/10比例抽取,共抽取7个样来,将累计人数22764068被7除,得
出的商数为3252009,就是组距,顺序号14是依兰县,该县就是第一组的组距;第
一组再加上组距,顺序号的21双城就是第二组的组距。抽中的县区,就是每个组的
中间数,在第一组抽中东宁县,第二组为密山县……(见表7-2)。
     1983年黑龙江省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抽选表
表7-2
┌──┬───┬──────┬──────┬─────┐
│顺序│名称 │出生率(‰)│年平均人口数│累计人口数│
├──┼───┼──────┼──────┼─────┤
│1  │松岭区│13.6    │30672    │     │
│2  │新林区│14.5    │56474    │85346   │
│3  │塔河县│15.2    │68229    │153575  │
│4  │虎林县│16.1    │269281   │422856  │
│5  │萝北县│16.4    │199018   │621874   │
│6  │集贤县│16.7    │406350   │1028221  │
│7  │青冈县│17.0    │447952   │1476176  │
│8  │东宁县│17.6    │171532   │1647708  │
│… │   │      │      │     │
│17 │密山县│19.5    │804026   │4636475  │
│… │   │      │      │     │
│67 │呼玛县│27.7    │37539    │22764068 │
└──┴───┴──────┴──────┴─────┘
  按照此种方法,全省共抽中了哈尔滨、双鸭山两个市与宾县、明水、讷河、克
山、东宁、密山、富锦等7个县的144个生产队(居民组),共35308人作为被调查
样本。
  2.调查组织
  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接到国家通知后,立即召开全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会
议,责成省、市、县政府办主任挂帅,组成抽样调查办公室。省抽样办公室由统计、
公安、计生委与人口办共13人组成,各抽中市、县亦由政府办牵头,并从统计、公
安、计生办和人口办抽人组成抽样调查办公室。使人、财、物都有了保证。
  3.选拔与培训调查员
  在调查员的选拔上,坚持了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业务精的原则。在全省
抽调460名调查员中,参加过第三次人口普查的有439人,占95.5%,在培训中,突
出讲好调查表,反复讲解指标涵义和相互关系,结合实例,边讲边填。在讨论、答
疑的基础上,进行模拟考试,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的原则,保证了培训质
量。
  4.调查、验收与汇总
  在层层动员、认真摸底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查登记。调查员自查、互查之后,
乡政府又组织互查、抽查。县、市自审无误后,送省汇总,省办又组织县、市交叉
审查。
  二、调查结果
  1.人口变动情况
  1983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7.54‰,死亡率为5.49‰,自然增长率为12.05‰,
迁入率为0.29‰,迁出率为0.40‰,净迁出率为0.12‰。由此推算,1983年全省总
人口为3306万人。
  2.儿童基本情况
  男性儿童6096人,占儿童总数的51.11%;女性儿童5831人,占儿童总数的48
.89%。性别比为105。
  从抽查的11927名儿童看,健康者11759人,占儿童总数的98.59%;残疾者168
人,占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