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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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普查前的户口整顿。根据国务院[1980]277号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于
1980年12月下发了《为搞好第三次人口普查必须做好全省户口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成立了整顿户口的专门机构,全省87000人参加了户口整顿工作。从1981
年3月开始,经过试点、调查、清理、整顿和换发户口簿册4个阶段,到1981年底结
束,共查出和解决有人户分离问题的658860人,占常住人口的2.1%;查出并纠正
应销未销户口148475件、重漏户口26517件;纠正填错、涂改户口项目3973200件;
查出超计划生育小孩未报户口的221471件,手持证件未落户口的104988人,自由流
入一年以上的人口265800人。按照有关政策,都及时做了处理。使群众受到了法纪
教育,健全了户口管理制度,为第三次人口普查创造了良好条件。
  逐级试点。按照国家要求,在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前进行了省、市、县、乡逐
级试点(或叫滚雪球式的层层试点)。其目的有二,一是为了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
人口普查方案和质量控制办法;二是为了有效地培训人口普查的组织者和业务骨干,
使他们取得实际经验。黑龙江省既为国家修定普查办法和各项工作细则以及实行有
效的质量控制提供了参考意见,又为省、地(市)、县培训了人口普查骨干。在省
级试点之后,各行署、市、县又在243个生产大队和居民委员会的28万人口范围内
进行了层层试点,训练了基层普查骨干26401名,为人口普查做好了业务技术方面
的准备。
  宣传动员。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三次
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黑龙江省于1982年2月4日印发了《全省人口
普查宣传工作规划》。省委宣传部和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曾3次召开会议,对宣传
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部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
地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政策、内容和普查知识,有针对性地解除群众疑问,提高
人民群众的认识。在这次宣传工作中,全省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24万余份,播放
广播、电视宣传稿件4万份,演出各种文艺节目9000多个,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
  选调与培训普查人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责任心和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人
口普查登记的质量,各级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一般是由领导同志亲自召开各部
门负责人会议,规定人造条件(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社会经验和实际
工作能力、群众信任、工作认真、身体健康等),动员和落实选调任务。对选调上
来的人员进行严格训练。省统一编写普查员教材,为各行署、市、县培训了300多
名骨干教员;各市、县根据省办的要求为公社和街道培训了普查教员;公社和街道
又对普查员进行了7至10天的训练,重点学懂弄通普查办法、填表说明以及有关工
作细则,并结合实际进行了登记和考试,对合格者发给普查证件,并从中择优任命
为普查指导员。全省共选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138347名,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82
名,一般干部42890名。
  基础建设和物资准备。为了准确划分人口普查区域,对全省基层街道、委组和
街、路、门牌进行了整顿,编写了各级地址代码本。进行了行业、职业调查归类,
为编写行业、职业登记编码工作打下了基础。全省统一印发了各种普查表格17种计
2842万张,普查文件资料汇编本396万余册,各种普查用品和包装物料7种45万余件,
保证了人口普查登记、手工汇总和资料包装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次调查,省、地、
县、乡各级财政共支出1300万元,全省人均0.4元。
  调查摸底。在调查登记之前,组织普查员对被普查的人口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
底。采取了查房头对户头、查户头对人头、查人头对项目的方法,利用户籍登记资
料进行核实对照,逐户、逐人、逐项地做了调查摸底。
  普查登记。各地政府根据省政府的决定,都把人口普查工作列为中心任务,一
手抓生产,一手抓普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时间,于1982年7月1日至10日顺利地
进行了普查登记。登记的方式是以设站登记为主,即每一个普查区设立一个或几个
登记站,居民依照事先约定的时间顺序到站登记。对行动不便或有其他原因不能到
站登记的居民,则由普查员到户或到工作岗位上走访登记。在登记中,普遍采取了
“一询问,二对照,三填写,四宣读,五签字”的登记程序。一般按照每天登记60
人左右的速度,实行上午登记,下午自查、互查和指导员检查的质量控制办法,及
时发现差错,及时分析核实改正,力求把原生性误差解决在当天,消灭在基层。
  全省登记之后,还按照《人工逻辑检查规则》组织全体普查人员进行分项复查,
即从逻辑关系重点复查项目差错,邀请熟悉本地情况的老住户座谈或把各户人数张
榜公布,组织群众复查,重点解决重报、漏报的问题。
  复查之后,全省按照《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抽样检查细则》及其补
充规定,于7月14日至8月5日组成303人的质量抽查队伍,采取随机、等距、整群抽
样办法,对被抽取的10个县、市的40个生产队和居民组2481户、11276人、52556个
登记项目,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结果误差率为千分之零。各市、县也按照有关规定,
以生产队和居民组为单位,抽取了10%的样本,进行了质量验收,误差率均低于国
家规定标准。
  手工汇总。为了提前获得人口普查的主要数字,国家规定在登记验收之后,先
把人数、户数、男、女人口数等6个项目的主要数字用手工汇总起来。基层手工汇
总以生产队和居民委为单位,组成4人汇总小组,采取了1人读表、1人监读、1人填
写、1人监写的过录方法,县、市汇总之后以省统计局名义于1982年11月5日在《黑
龙江日报》上发表了《全省第三次人口普查主要数字公报》。
  编码。人口普查编码工作是调查登记和数据处理的一个中间环节。全省县以上
普查机构建立了编码组织,制定了编码方案和工作细则,并从全省优秀普查人员中
选调6219名编码员,进行了专门的训练。1982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以县区为单
位,分两批对10%提前抽样资料和90%普查资料进行了编码。编码验收结果良好,
地址码差错率为零;户记录码错24项,差错率为0.185 ;人记录码差错346项,差
错率为0.243 ,性别码差错92项,差错率为0.089 ;年龄码差错31项,差错率为0.
305 。
  数据处理。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是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的,这是人口
普查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电子计算中心为全国统一制定
了人口普查数据处理总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是
由省电子计算站承担的。为了做好数据处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首先培训录入技术
人员108名,省人口普查办还从省直单位抽调53人组成资料予审队,对人口普查全
部资料进行予审改错。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和电子计算站共同组成了质量控制小组,
全省数据处理工作量大约为13亿字符。全部录入工作的误差率只有1.6 (经过校
验得到了纠正),数据处理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