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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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了《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
指示》,制定了《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这次人口普查,是为准备召开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并为国家的经济、文化建
设提供确实的人口数字而进行的人口普查。在中央成立了由内务部、公安部、国家
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由内务部主持。规定全国各地统一
的普查标准时间为6月30日24时,以常住人口为普查的主要对象,只登记姓名、性
别、年龄、职业和文化程度等基本项目。

          人口调查登记表         政务院批准
                          国家统计局制订
  城市户住址:           乡村户住址:
 ___省(市)___县(市)___区(镇)
 ___(街)___(巷) 门牌第__号__县__乡___(村)
┌─────────┬───────────────────┬────┐
│在外人口     │常住人口               │类人  │
│         │                   │别口  │
├───┬─┬─┬─┼───┬─┬─┬─┬─┬─┬─┬─┬─┼────┤
│在  │ │ │ │常  │ │ │ │ │ │ │ │户│关与  │
│外  │ │ │ │住  │ │ │ │ │ │ │ │主│ 户  │
│人  │ │ │ │人  │ │ │ │ │ │ │ │ │系主  │
│口  ├─┼─┼─┤口  ├─┼─┼─┼─┼─┼─┼─┼─┼────┤
│共  │ │ │ │共  │ │ │ │ │ │ │ │ │姓   │
│计  │ │ │ │计  │ │ │ │ │ │ │ │ │名   │
│   ├─┼─┼─┤   ├─┼─┼─┼─┼─┼─┼─┼─┼────┤
│人  │ │ │ │人  │ │ │ │ │ │ │ │ │性   │
│,  │ │ │ │,  │ │ │ │ │ │ │ │ │别   │
│男  ├─┼─┼─┤男  ├─┼─┼─┼─┼─┼─┼─┼─┼────┤
│   │ │ │ │   │ │ │ │ │ │ │ │ │年   │
│人  │ │ │ │人  │ │ │ │ │ │ │ │ │龄   │
│,  ├─┼─┼─┤,  ├─┼─┼─┼─┼─┼─┼─┼─┼────┤
│女  │ │ │ │女  │ │ │ │ │ │ │ │ │民   │
│   │ │ │ │   │ │ │ │ │ │ │ │ │族   │
│人  ├─┼─┼─┤人  ├─┼─┼─┼─┼─┼─┼─┼─┼────┤
│。  │ │ │ │。  │ │ │ │ │ │ │ │ │备   │
│   │ │ │ │   │ │ │ │ │ │ │ │ │考   │
└───┴─┴─┴─┴───┴─┴─┴─┴─┴─┴─┴─┴─┴────┘
填表人:______填表日期:一九五三年___月___日

  1.组织领导机构
  在中央人口调查办公室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从省民政厅、
公安厅、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黑龙江省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由民政厅
牵头,各市由民政局、公安局、统计局抽调人员成立市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由民
政局主抓;县、市辖区及不设辖区的市则由当地人民政府直接主持,由各有关部门
参予组成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试点与培训
  全省人口普查的试点工作于1953年3月开始,由省民政厅、公安厅、妇联、广
播电台、人民法院、行政干部学校、统计局等单位的干部和25个县的民政科长及科
员共52人组成5个工作组,分赴海伦、肇东、龙江、白城等4县8个村和两个区级镇
(肇东县昌五镇、龙江县昂昂溪镇)进行试点,当地县、镇、村干部305人参加了
这一试点工作,为全省培训调查人员和普遍开展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1953年6月,省办进行了为期10天的人口普查干部培训,参加培训的有县长、宣传
部长、民政科长、计划统计科长、公安户籍科(股)长、妇联干部等263人,省直
机关干部114人,省行政干部学校学员527人,省会统学校学员105人,小学教师、
进修学校学员175人,共计1284人。各市、县(镇)也抽调各区长、民政助理、公
安助理、妇联干部、村长、文书、县属机关企业干部、城镇街道干部教员、学生等
14850人进行5-7天培训,侧重学习与掌握人口普查登记表及三种综合统计表的具体
填写方法。
  3.宣传教育
  为了保证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全省大力开展了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工
作。利用群众生产空隙,召开群众会议,宣读讲解人口普查的意义、要求与做法。
运用广播、板报、书画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如实申报人口。在普查登记
之前,黑龙江省选举委员会组成5个普选工作检查大队,分赴5个地区检查指导人口
普查登记和普选工作。普查登记时,大多采用定点登记和流动登记站相结合的方法。
登记结束后,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复查工作,纠正重复、遗漏等差错问题。复查办法
一般是以自然村屯、居民小组为单位,逐门逐户逐人逐项地进行复查。通过多次复
查,纠正了差错,达到了国家标准。
  4.普查结果
  通过调查全省共有2465032户,其中城镇户707703户,乡村户1757329户;总人
口有11897309人,其中男6417678人,占总人口的53.94%,女5479631人,占总人
口的46.06%,性别比为118.63。少数民族人口为967886人,占总人口的8.14%;
汉族人口为10929423人,占总人口的91.86%。
  人口年龄构成:不满1岁475709人(男为239054人,女为236655人),1-6岁
2235144人(男1120031,女1115113),7-13岁1616408人(男824828,女791580),
14-17岁885446人(男460381,女425065),18-25岁1650880人(男852564,女
798316),26-35岁160608人(男886259,女717349),36-40岁726864人(男
426450,女300414),41-45岁651609人(男386241,女265368),46-55岁984374
人(男558105,女396269),55-60岁393583人(男254905,女138678),61-70岁
452729人(男288063,女164666),71-99岁150945人(男90791,女60150)100岁
以上10人(男6,女4)。
  城乡人口构成:城镇户数为707703户,乡村户数为1757329户,城镇人口
3634060人(男2124260,女1509800),乡村人口8263249人(男4363418,女
3899831);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30.55%,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9.45%。其中哈
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等5大城市总人口为1893750人。全省67县
中15万人以下有38县,15-30万人有22县,30-50万人有7县。全省138个城镇总人口
为1934814人,其中不满2000人口的城镇有3个,共2495人;2000-5000人的城镇有
27个,共88557人;5000-10000人的城镇有50个,共364567人;1万到3万人的城镇
41个,共有270044人;3万到6万人的城镇有15个,共624637人;6万人以上的城镇
有2个共134514人。全省有4个辖区市,共辖28个区,其中5万人以下的有18个区,
5万到10万人的有3个区,10万到15万人有5个区,10万人以上有2个区。
  由于这项工作进行时间较长,中心工作较多,人员流动性大,统计数字亦欠精
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