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恢复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时期(1971-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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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7月8日,国务院发出[71]51号文件,批转卫生部、商业部、燃化部《
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要求各地党政机关加强计划生育的领导,在第四
个五年计划期间,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降低,力争到1975年,一般城市降到10‰
左右,农村降到15‰以下。为使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达到国务院的要求,黑龙江省
制定了各地、市、县人口自然增长“四五”规划。
为实现上述人口增长规划,采取了如下措施,即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
机构。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计划生
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实行计划生育重要意义的认识;发动群众,
制定落实晚婚和计划生育措施。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生育间隔四五年。结婚
年龄城市提倡男为27岁以后,女为25岁以后;农村男25岁,女23岁以后结婚。每年
3月份以前把第二年生育计划落实到人头;加强技术指导,做好节育药械供应。 要
求卫生部门积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基层,普及节育科学知识,做好计划生育技术
指导,推广综合性节育措施。力争到1973年末达到80%左右的公社卫生院能做3至4
种节育手术。
全省恢复计划生育工作以后,取得了较好效果。1974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
为20.04‰,比1973年下降4.72个千分点。其中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81‰,比
1973年下降了6.35个千分点;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2.22‰,比1973年下降了 4.
22个千分点。哈尔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由1973年的13.91‰,下降到7.22‰; 绥
化县由1973年的23.05‰下降到14.05‰,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家人口“四五”规划的
要求。
根据“四五”期间人口增长水平,1977年,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再次提出力争在1978年把黑龙江省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0‰以下的目标,
并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1978年,又制定了1978-1979 年人口
控制计划,全省计划生育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1978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
9‰(其中城市为9.46‰),1979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已降到11.67‰,第一次低
于全国平均水平。

黑龙江省人口增长“四五”规划表
表6-7 单位:‰
┌──┬───────┬───────┬───────┬───────┬───────┐
│范围│1971年 │1972年 │1973年 │1974年 │1975年 │
│ ├───┬───┼───┬───┼───┬───┼───┬───┼───┬───┤
│ │增长率│比上年│增长率│比上年│增长率│比上年│增长率│比上年│增长率│比上年│
│ │ │下降 │ │下降 │ │下降 │ │下降 │ │下降 │
├──┼───┼───┼───┼───┼───┼───┼───┼───┼───┼───┤
│全省│27.09 │1.9 │26.8 │0.3 │24 │2.8 │19 │5 │5.0 │14.0 │
│城市│23.50 │ │21.7 │1.8 │19 │2.7 │14 │5 │11.0 │3.0 │
│农村│28.00 │ │28.2 │0.2 │25 │3.2 │20 │5 │14.5 │5.5 │
└──┴───┴───┴───┴───┴───┴───┴───┴───┴───┴───┘
黑龙江省人口出生、死亡与自然增长状况
表6-8
┌──┬────┬────┬───┬────┬───┬─────┐
│年度│总人口数│出生人数│出生率│死亡人数│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 │(万人)│(万人)│(‰)│(万人)│(‰)│(‰) │
├──┼────┼────┼───┼────┼───┼─────┤
│1971│2627 │84.1 │32.62 │15.0 │5.83 │26.79 │
│1972│2723 │88.0 │33.65 │16.8 │6.28 │27.37 │
│1973│2819 │84.2 │30.38 │15.5 │5.62 │24.76 │
│1974│2894 │79.2 │25.63 │16.0 │5.59 │20.04 │
│1975│2958 │63.6 │21.73 │15.9 │5.46 │16.27 │
└──┴────┴────┴───┴────┴───┴─────┘
黑龙江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计划

表6-9 (1979-1980年) 单位:‰
┌──────┬───┬───┬─────┬───┬───┬─────┬───┬───┐
│单位 │1979年│1980年│单位 │1979年│1980年│单位 │1979年│1980年│
├──────┼───┼───┼─────┼───┼───┼─────┼───┼───┤
│全省 │10 │10 │龙江县 │7 │ │桦南县 │9 │ │
│哈尔滨市 │5 │5 │依安县 │7 │ │勃利县 │9 │ │
│齐齐哈尔市 │6 │6 │克山县 │7 │ │汤原县 │9 │ │
│鸡西市 │7 │6 │甘南县 │7 │ │宝清县 │9 │ │
│鹤岗市 │7 │6 │克东县 │7 │ │萝北县 │9 │ │
│双鸭山市 │7 │6 │泰来县 │6 │ │抚远县 │9 │ │
│大庆 │8 │6 │富裕县 │6 │ │集贤县 │9 │ │
│大兴安岭地区│10 │10 │林甸县 │7 │ │饶河县 │9 │ │
│呼玛县 │9 │ │杜蒙自治县│6 │ │同江县 │9 │ │
│伊春地区 │8 │7 │绥化地区 │8 │8 │七台河市 │7 │ │
│伊春市 │6 │ │安达县 │8 │ │牡丹江地区│9 │8 │
│铁力县 │8 │ │肇东县 │9 │ │牡丹江市 │6 │ │
│嘉荫县 │8 │ │海伦县 │9 │ │鸡东县 │9 │ │
│松花江地区 │8 │8 │肇州县 │8 │ │密山县 │8 │ │
│宾县 │9 │ │绥化县 │6 │ │宁安县 │9 │ │
│呼兰县 │9 │ │望奎县 │8 │ │林口县 │9 │ │
│阿城县 │8 │ │兰西县 │10 │ │穆棱县 │9 │ │
│双城县 │9 │ │肇源县 │7 │ │东宁县 │9 │ │
│巴彦县 │9 │ │庆安县 │8 │ │海林县 │9 │ │
│五常县 │9 │ │绥棱县 │8 │ │虎林县 │9 │ │
│木兰县 │9 │ │青冈县 │8 │ │绥芬河市 │7 │ │
│通河县 │8 │ │明水县 │8 │ │黑河地区 │9 │9 │
│尚志县 │9 │ │合江地区 │9 │9 │北安县 │10 │ │
│延寿县 │8 │ │佳木斯市 │6 │ │德都县 │10 │ │
│方正县 │8 │ │富锦县 │9 │ │爱辉县 │10 │ │
│嫩江地区 │7 │7 │绥滨县 │9 │ │逊克县 │7.6 │ │
│讷河县 │7 │ │依兰县 │9 │ │孙吴县 │7.5 │ │
│拜泉县 │7 │ │桦川县 │9 │ │嫩江县 │8.5 │ │
└──────┴───┴───┴─────┴───┴───┴─────┴───┴───┘
黑龙江省人口出生、死亡与自然增长状况
表6-10
┌──┬────┬─────┬────┬────┬───┬─────┐
│年度│总人口数│ 出生人数 │出生率 │死亡人数│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 │(万人)│(万人) │(‰) │(万人)│(‰)│(‰) │
├──┼────┼─────┼────┼────┼───┼─────┤
│1976│3019 │54.8 │18.33 │14.8 │4.49 │13.84 │
│1977│3073 │51.8 │16.99 │15.3 │5.01 │11.98 │
│1978│3130 │51.6 │16.64 │14.5 │4.68 │11.96 │
│1979│3169 │50.4 │16.00 │14.2 │4.33 │11.67 │
│1980│3204 │43.0 │13.49 │15.5 │4.86 │8.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