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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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哲族居住在黑龙江、乌苏里江和松花江的两岸地区,以渔猎为生。1860年5
月,居住在黑龙江河口至阔吞奇哈达的赫哲族30户、269人迁至黑龙江南岸居住。
1869年(清同治八年),驻防珲春协领讷穆锦到临江(今同江县)赫斤部,召来赫
哲族200余人,由于当时突然发生天花,这些赫哲人死亡过半,其余一半又迁回临
江,仅剩十余人留居此地。到1882年清政府才将赫哲人编入八旗,设协领统之,后
设富克锦巡检管理赫哲人。1909年调查,桦川、富锦、临江(同江)、绥远(抚远)
4县赫哲族人口有7000余人,与1897年相比赫哲人口减少了10%,其原因是食物不
足,清末,渔场是赫哲族衣食的主要来源,逐渐由公共所有转变为私有,渔具占有
不平衡,出现了以网具作股分成进行剥削的现象,渔民们的生活苦不堪言,终年吃
不饱,穿不暖。狩猎是赫哲族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但都是渔猎兼营,没有单纯以
狩猎为生的。清末迁入赫哲族聚居地区的汉族逐渐增多,在汉族的影响和帮助下,
部分赫哲入学会了农耕,兼种少量土地,但收成很不稳定。赫哲族地处榛莽丛生、
尚未开辟的边境地带,经济落后,医疗设施几近没有;赫哲人信奉萨满教,生病不
求医药,病死率很高;盛行早婚、早育,生育力下降。
  民国初年,赫哲族主要居住在富锦、同江、抚远、饶河、虎林、桦川和依兰等
县,赫哲人主要以捕鱼和狩猎为生。吉林省旗务处曾筹划安插赫哲人之策即计口授
田,减其租税10年,以促使其人口增长,但因种种原因,这一筹划并未实行。
1911-1930年,赫哲族人口下降较快,1912年赫哲族人口尚有2100人,到1930年赫
哲族人口下降到约1200人,其中松花江下游、黑龙江南岸赫哲族约780人,乌苏里
江西岸赫哲族约400人。这一时期赫哲族人惨遭土匪杀害和战争中伤亡的人口较多,
1921年富锦县赫哲族猎民40余人遭土匪杀害;1928年春,同江县图斯科赫哲族猎民
9人、富锦县霍悦路的赫哲族10余人惨遭土匪杀害。据不完全统计,从1921年至
1930年遭土匪杀害的赫哲族有100余人。当局征调赫哲人当兵,青年人口伤亡较多,
许多赫哲人家失去主要劳动力,生活贫困,家破人亡。赫哲族人大多从事传统的渔
业和猎业生产。随着汉族移民的增多和长期的捕捞与猎取,渔类和兽类资源日趋减
少,赫哲族的食物变得不足。赫哲人在10岁以上,无论男女老幼都嗜烧酒和鸦片,
由于赫哲人终年的收入维持生活都较困难,再加上这两种消费,生活愈加贫困。疫
病猖獗,造成人口大量死亡。据史料记载,1912年至1930年,赫哲族居住区域发生
的传染病就有3次,一些赫哲族居民点竟成无人村。1915年,四排村发生天花,全
村赫哲族10余户就死亡20余人,仅剩两家;1919年,霍乱流行,居民大批死亡,有
的全家死去;1921年天花流行,后又暴发麻疹、斑疹和伤寒,造成乡村萧条冷落,
大屯赫哲人一个月内就死亡百余人。赫哲人生活贫困,缺医少药,许多人又染有吸
食鸦片的恶习,体质衰弱,无力抵御疾病的侵袭。赫哲族的许多妇女为生活所迫,
纷纷嫁给汉人,使赫哲族的男性人口多于女性。生育不繁,人口死亡率高,从而使
赫哲族的人口自然增长极其缓慢。
  东北沦陷后,赫哲人仍过着夏捕鱼为粮、冬捕貂易货的渔猎生活。赫哲人多居
住在富锦、同江、抚远等县份,由于土地开垦,迁入人口增多,使赫哲人的食物来
源日趋匮乏,生活变得更加困难。日本侵略者还发给赫哲人“吸烟证”和烟膏,诱
迫他们吸食鸦片。1942年,日伪政府为防止赫哲人参加抗日联军,割断赫哲人与抗
日联军的密切联系,实行了“坚壁清野,集家并屯”(又称“集团部落”)的反动
政策,强迫居住在江河沿岸适宜渔猎生产的村屯中的赫哲人集中到荒草丛生、满目
荆棘的新定居点,与外界隔绝。这些集居点离江河近则七八十里,远则上百里,狩
猎被严加监视和控制,猎获品要全部交给日伪人员,他们住在潮湿阴暗的“地窨子”
里,吃的是配给的橡子面和采拾的野菜,穿的是狍皮、“更生布”,甚至披麻袋片,
许多成年的姑娘穿不上衣服,赫哲人陷于饥寒交迫的困境。赫哲人无医无药,生病
靠“跳大神”医治,各种传染病流行,赫哲人大量死亡,人口骤减。仅“三部落”
一处搬去时有120余人,在短短的3年中就死去50余人。1945年日本投降后,被迁出
的赫哲人陆续返回家园。但到此时赫哲人仅剩300余人,比1930年人口减少900余人,
下降75%,处于民族灭绝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