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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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表现为城市的迁入大于迁出;以林业生产为主的地区,人口迁移由迁入大
于迁出转变为迁出大于迁入;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地区,人口由耕地少地区迁往耕地
多地区,由较贫困地区迁往较富裕地区。哈、齐、牡、佳、鹤岗、鸡西、双鸭山,
七台河、大庆等大中城市和生产煤、油等能源的城市,人口的迁入量一直大于迁出
量。以林木采伐为主的伊春市仅在1982年和1983年间的人口迁入大于迁出,其他3
年均是迁出大于迁入。松花江、绥化、嫩江等地区土地开发较早,几乎无荒地可开,
人口密度高,人口纷纷向外迁移。绥化地区土地较贫瘠,灾害频繁,粮食产量不稳,
贫困县较多,因而净迁出人口逐年增多,1980年净迁出3021人,1983年净迁出
19356人,1985年净迁出24112人。耕地和可开荒地较多的嫩江地区和黑河地区则是
不断吸引邻近地区人口的迁入,黑河地区的历年迁入人口均多于迁出入口,嫩江地
区则由净迁出转为净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