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减职工,压缩城镇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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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年后,自发流入城镇的人口日渐增多,城镇的厂矿企业招收了大批的自流
农民当工人,使城镇的非农业人口增长较快。1959-1961年,农业生产连续三年受
灾,城镇的粮食和副食品供应趋紧,从而开始了大规模的精减职工,压缩城镇人口。
1958年,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机关首批1882名干部迁往农村,全省共下放到农村的
干部有2.5万多人;佳木斯市先后三批动员2625户城市浮闲人口到农村参加农业生
产。1960年,哈尔滨市有机械、化工、纺织、制药、建材等34家地方国营工厂迁往
农村;哈尔滨市直属机关干部和家属500余人迁往木兰、通河两县农村安家落户。
1960年11月,在中共中央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发出《关于全党全民动手,大办农业、
大办粮食》的号召后,哈尔滨市下乡上山人数已达12.9万多人。
  1961年7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发出《关于压缩城市人口、加强农业战线的指示》
,要求全省在目前300万城市人口的基础上,三年内减少120万人,其中减少职工70
万人,当年全省共减少城镇人口74.6万人,其中精减职工54.7万人。1962-1963年6
月,全省共精减职工116万人,仅哈尔滨市从1961年至1963年6月,共动员迁出42.2
万人,其中迁往农村的29.7万人,占迁出入员总数的70.4%。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
恢复,至1963年末,精减城镇人员的工作已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