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事业费主要来源是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资金供应。按照财政体制“划
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原则,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和省财政根据工作情况和财力
可能给予补助,基本上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经费开支也随之不断增加,各级财政拨
款上升幅度增长很快,1964-1985 年全省共开支计划生育事业费28841万元。详见
表Ⅶ-4
1964年全省开支计划生育经费106万元。1964-1967年四年间开支计划生育事业
费1037万元。
70年代初,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1971-1975年全省开支计划生育事业费
4205万元。国民经济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1976-1980),支出计划生育经费5648
万元。比“四五”期间增长34.30%。“六五”期间,中央提出控制人口数量,提
高人口素质, 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加强了组织建设,充实事业人员,各级财政部门对此给予大力
支持。据省财政决算统计,“六五”期间,计划生育经费支出17951.20万元,比“
五五”期间增加12303.20万元,增长2.18倍。
表Ⅶ-4 河北省历年计划生育经费开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年度 │金额│备注 │年度 │金额 │备注 │
├────┼──┼──────┼─────┼──────┼──────┤
│1964 │106 │ │1976 │906 │ │
│1965 │265 │ │1977 │897 │ │
│小计 │371 │ │1978 │1137 │ │
│1966 │339 │ │1979 │1274 │ │
│1967 │327 │ │1980 │1434 │ │
│小计 │666 │ │小计 │5648 │“五五”期间│
│1971 │665 │ │1981 │1366.70 │ │
│1972 │691 │ │1982 │2446.10 │ │
│1973 │1137│ │1983 │6496.90 │ │
│1974 │847 │ │1984 │4221.70 │ │
│1975 │865 │ │1985 │3419.80 │ │
│小计 │4205│“四五”期间│小计 │17951.20 │“六五”期间│
└────┴──┴──────┴─────┴──────┴──────┘
按照财政体制规定“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原则,哪一级的事业费由哪一级
财政负担。但为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中央和省财政在
各地、市、县经济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六五”期间国家补助河北省计划生育事
业费2130万元,占全省“六五”期间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的11.87%。省机动财力
补助各地市3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7.27%。1981-1985年五年间,拨给各地、市补
助计划生育事业费5140万元。
1983年,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了以落实结扎手术为重点的突击活动,共做各
种节育手术4472392例,全年开支计划生育经费6496.90万元。这些资金来源中,国
家补助1170万元,省机动财力补助1200万元,国家和省财政补助经费下达各地、市
2370万元,其余由各地、市、县财政负担。
省、地、市、县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从卫生部门分离出来后,作为各级政府的职
能部门,成为同级财政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随着计划生育
工作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很快。到1985年底统计,全省18个地市140个县
(市)建立了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避孕药具管理站,134个县(市)建立了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站,3086个乡(镇)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站。事业编制人员由1979年
的2406人增加到1985年的5631人,全省乡以上已有1.50万人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为适应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相应地增加了经费的开支。
“六五”期间(1981-1985年)五年共开支计划生育经费17951.20万元(其中
省直730.70万元),其中手术减免费10269.70万元,占总支出的57.21%;避孕药
具经费131.20万元,占总支出的0.73%;科学研究经费132.80万元,占总支出的0
.74%;人头费包括基层计划生育专职干部经费1969.60万元,占总支出的10.97%:
困难地区独生子女保健费118.50万元,占总支出的0.66%;其他计划生育经费支出
5329.40万元,占总支出的2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