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类 计划生育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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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山东省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全省计划生育
投资来源主要有:①国家财政预算内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1980年以前由国家
财政预算直接划拨,1980年财政体制改为“分灶吃饭”后,由地方财政划拨,国家
予以补助;②国家调拨避孕药具及其他器械、设备;③乡镇、村的集体收入;④机
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事业经费投入;⑤工厂企业自筹。1980年开始征收超生子女
费,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