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社会宣传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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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计划生育社会宣传工作始于1956年。全省在济南、青岛、烟台、济宁、
淄博等城市和文登、福山、曲阜、单县等地农村进行了宣传试点。60年代计划生育
工作在城市和大部分农村逐步展开,社会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开始选聘、培
训计划生育宣传员,每50户配备1名不脱产的宣传员,并做到定人、定点、定制度、
定任务。在宣传方法上提出了“五个结合”:一般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领导教
育与群众自我教育相结合;言教与身教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
单位内部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在宣传中,将计划生育与发展社会经济相结合,
宣传“五个有利”:有利于保护母亲和儿童的身体健康;有利于教养后代;有利于
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男女职工、社员在
生产、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在节育知识方面着重宣传节育原理和各
种节育方法的科学道理,动员群众相信科学,解除顾虑,积极落实节育措施。
  70年代初期整顿充实宣传队伍,农村每个生产队、生产小组,城镇街道居民小
组,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的科室、车间、班组,均设一名计划生育宣传员,积极宣
传计划生育是一场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宣传晚婚节育的政策规定,宣传避孕节育
和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大讲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大讲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大
讲计划生育的意义好处,大讲计划生育的科学知识,大讲计划生育的典型经验和好
人好事。在宣传形式上,运用幻灯、电影、文艺演唱、宣传画、宣传专栏,并开展
了算账对比。
  80年代突出宣传计划生育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联系人口再生产与社会经济
发展的密切关系,大力宣传为什么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联系“两种生产”
(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的理论,运用算账对比的方法,讲国情、省情、县情、乡情;
宣传人口观念和人口的多少与社会生产分配关系,宣传节育、优生、优育等科普知
识。这一时期社会宣传工作呈现出4个特点。第一,把计划生育的宣传纳入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建设。1986年1月,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和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达
《关于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通知》,要求把计划生
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规划,与“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相结合,对
干部群众进行广泛的思想教育。同时把计划生育列为乡规民约和评选“五好家庭”、
“五好公民”的重要内容,把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条例与开展法制教育相
结合,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第二,层层开展算账对比活动。联系实际,算人
口与耕地的变化账,算增产与消费的比例账,算实行计划生育与不实行计划生育的
人均收入对比账,算控制人口增长、减轻国家负担、有利于“四化”建设的大账。
第三,宣传计划生育与开展为群众服务相结合。广大计划生育干部和宣传员深入群
众,开展家庭访问和上门服务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扶持
独生子女家庭先富和脱贫致富。第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自1988
年始,针对不同婚育状况人群的实际需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了人口
理论知识、计划生育政策、法律知识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的教育试点。
  同期,计划生育宣传队伍也有了较大发展。80年代后,要求在每10名有生育条
件的育龄夫妇中应有1名宣传员。这支队伍扎根在群众之中,宣传党的计划生育政
策,送避孕药具上门,为群众排忧解难,做育龄妇女的知心朋友。
  山东省还采取组织计划生育报告团到各地巡回报告,介绍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
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先后于1978年12月、1983年11月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到济南、青
岛、淄博、惠民、临沂、济宁、聊城、德州、菏泽等9个市地作报告。1988年省计
生委举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演讲比赛,17人分获一、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