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1%人口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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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7月11日,全国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山东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自
1986年12月底至1987年10月底,历时10个月完成调查任务。此次调查的目的,是为
了查清1982年人口普查以后全部人口的发展变化情况,为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
准确的人口信息,保证“七五”人口控制计划的完成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
进行。

一、调查对象、内容、标准时间
  (一)调查对象。此次人口抽样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家庭户和集体户的人口包
括:①常住本市、镇、县并已在本市、镇、县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②已在本市、
镇、县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外市、镇、县的人;③调查时在本市、镇、县,
由于各种原因户口待定的人。
  (二)调查内容。调查设《一九八七年人口抽样调查表》和《死亡人口登记表》
两种调查表,包括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在本地
居住时间、迁移原因、文化程度、行业职业、婚姻、生育等35个调查项目。
  (三)标准时间。调查的标准时间为1987年7月1日0时。

二、抽样方法和样本量
  调查采取分层、三个阶段、随机等距、概率比例和整群的抽样方法。将全省划
分出城市、鲁北、鲁南、胶东、鲁东、鲁中六大类,各类按人口数的多少将县、市、
区划分成21层。全省共抽取了46个县、市、区,184个乡、镇、街道,676个村(居)
委会。共调查登记140079户,566349人。

三、调查结果
  (一)手工汇总主要数据
  1987年11月,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对来自46个县、市、区的手工汇总主要数
字进行了审查、汇总,由此得到全省抽样调查的主要结果。
  1.总人口。1987年7月1日0时,全省总人口7882万人。与第三次人口普查的
7441.9万人相比,5年内增加440.1万人,增长率为5.9%,平均每年增长88万人,
年均增长率为1.16%。
  2.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1987年上半年出生人口6134人,死亡人口1808人,人
口自然增长4326人。据此推算,1987年全年出生率为21.66‰,死亡率为6.38‰,
自然增长率为15.28‰。
  3.性别构成。调查的总人口中,男性285115人、占50.34%,女性281234人、
占49.66%,性别比为101.38。
  4.年龄构成。调查的总人口中,14岁以下少年儿童154700人,占27.32%;15
~64岁人口375890人,占66.37%;65岁以上老年人口35759人,占6.31%。全省人
口年龄中位数为25.2岁。
  5.文化程度。调查的总人口中,大学文化程度人口2937人,高中文化程度
35833人,初中文化程度127153人,小学文化程度191384人(大学、高中、初中、小
学分别包括毕业、肄业和在校生),文盲半文盲(12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
13140人。在每10万人中,大学文化程度519人,高中文化程度6327人,初中文化程
度22451人,小学文化程度33793人。文盲半文盲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3.20%。
  6.民族人口。调查人口中,汉族563648人,占总人口的99.52%;各少数民族
2701人,占总人口的0.48%。
  7.家庭户人口。调查共登记家庭户139836户,家庭户人口558524人,占总人口
的98.62%,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99人。
  (二)计算机汇总结果
  计算机数据处理共分概况、人口城乡分布、民族、年龄、文化程度、行业、职
业、家庭、婚姻、生育、残亡、迁移人口等11卷、284张统计表,经山东省统计局
人口处编辑,交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中国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山东
分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