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妇女生育力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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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于1987年4月进行了一次妇女生育力抽样调查。此项调查系联合国委托
国际统计学会主办的一项调查研究活动。其目的是了解妇女生育力水平和变化趋势,
为制定人口政策提供更为丰富的科学资料。

一、抽样方法
  生育力调查以省为总体进行设计,采取分层、分阶段、概率比例和随机等距的
抽样方法。

二、调查对象、内容、标准时间
  (一)调查对象。生育力调查对象为50周岁以下的已婚妇女,凡被抽中户调查时
在场的50周岁以下的已婚妇女,都需参加调查。
  (二)调查内容。生育力调查内容包括个人调查表、住户调查表和社区调查表。
  1.个人调查表。是生育力调查的主调查表。内容包括被调查人和家庭的基本情
况,本人婚姻史、生育史、怀孕史,对避孕方法的了解和使用,生育愿望以及丈夫
基本情况等7个部分,151个问题。
  2.住户调查表。包括住户人口的构成、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住户情况、现代家
用电器拥有情况及家庭收入等17个问题。
  3.社区调查表。只对农村被抽中的基层社区单位--村民委员会进行调查。内容
包括社区的生产、收入情况,公共交通、公用设施、教育、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情
况,共23个问题。
  (三)标准时间。调查从1987年4月1日开始,至4月底止,历时1个月。

三、调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生育力抽样调查由山东省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抽中县、市、区负责现
场调查,计划生育、卫生、妇联等部门予以协助。调查工作从1986年10月开始准备,
至1987年7月全部完成,历时9个月。全省共抽调调查员165人,其中女调查员135人,
由省统计局统一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