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1982年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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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阶段(1980年8月-1982年6月)
  自60年代初第二次人口普查至80年代初的近20年间,山东未进行人口普查,对
人口的底数、年龄、文化、职业、行业、婚姻、家庭等诸多方面情况,多年未进行
调查统计,影响了国民经济计划的制定。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山东第三
次人口普查工作于1980年8月开始筹备,并成立了山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
室。领导小组由副省长张敬焘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石涛、省统计局局长宋
毅、省公安厅副厅长陈天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尹涛、王杰、于经清、孙雨
亭、于延浩、金宝珍、王君益、田立兴、玄希礼、丘锡斌、王寿汉、郭玉山、王义
才、李茂堂、于杰等19人。
  自1981年6月始,全省13个地市、132个县区相继建立人口普查机构。13个地市
人口普查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413人,平均每地市31.8人;132个县区办公室工作人
员7114人,平均每县区53.9人。1981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层层进行普查试点。省级试
点于1981年7月1日在济宁市进行,试点人口约20万。各地市及各县区分别在1981年
第4季度和1982年第1季度进行试点。据统计,全省共试点142个单位,试点人口
1206437人,培训各级业务骨干20140人。
  普查前还进行了户口整顿。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其主要
任务是进行全面的户口核对,做好整改处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山东
省户口整顿工作于1981年7月至10月进行,全省共组织抽调60多万人参加此项工作(
主要是公安部门的人员)。通过户口整顿,全省城乡普遍核实和准确登记了每个公
民的基本情况,发现和纠正人口重报、漏报、错报272300人,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
错25866000余项。
  此次普查,全省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及生产队选调普查员共281157人,
普查指导员59792人,编码员15134人(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中择优选拔),录入员
300人。
  1982年6月,在全省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宣
传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全省共放映幻灯60385场,观看人数达
55042717人次;放映电影10732场,观看人数13781806人次;各地在公共场所设立
人口普查宣传牌86650块,宣传栏、橱窗44406个,黑板报369171块;演出各种形式
的文娱宣传节目12405场,观看人数6249000人次。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张旗鼓、
持续不断的宣传,使农村7周岁以上人口受教育面达95%以上。

二、调查登记(1982年7月1日-8月15日)
  人口普查登记工作于1982年7月1日正式开始。登记采用设站登记和入户登记两
种方法。设站登记包括流动站,即普查员到一个院落、一个楼层或到地头、车间、
船上等作业地进行登记。据统计,全省到站登记的约占80%,入户登记的约占15%,
普查员到地头、工地等登记的占5%。
  普查登记结束后,各地立即对普查登记表进行全面复查。通过层层复查,全省
查出户记录项目差错139354笔,人记录项目差错497183笔;查出重登1174户、漏登
1468户,重登3139人、漏登13653人;还查出1981年出生人口重登500人、漏登2859
人,1981年死亡人口重登268人、漏登1593人。
  各地复查后,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又于8月2日至15日对全省普查登记的质量进行
分级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检查。共抽查了20个县、市、区的80个生产队和居民小组,
共3102户、12386人,抽查项目包括户数、人口数、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
1981年出生、1981年死亡等7项。抽查结果,仅年龄项差错1人,差错率为0.08%。

三、数据处理(1982年7月中旬-1983年9月)
  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的处理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在调查登记后三个月内以手
工计算的方法(用算盘和电子计算器)完成主要数字的汇总;第二步,在两年左右的
时间内将全部资料用电子计算机汇总,编印出版。
  手工汇总分生产大队(居委会)、公社、县、地区、省5级进行,共有总户数总
人口、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1981年人口自然变动、各民族人口、各种文化程
度人口、市镇人口6种汇总表。
  机器汇总分编码、录入、数据处理3个阶段。编码工作于1982年7月中旬开始,
至11月中旬完成,共编普查资料452913册,总户数17390221户,总人口74419152人,
1981年死亡人口地址码9万册,死亡人口459758人,共计编码约21.1亿字符。数据
录入自1982年11月开始,至1983年9月结束,实际工作时间204410键盘小时,总录
入量9000多万条,总字符约20亿。经验收,工作质量大大好于国家规定标准。数据
处理自1983年1月始,至1983年9月结束。此次普查,机器汇总的软件部分均由国务
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与国家统计局电子计算中心统一设制。省级机器汇总严格按照国
家统计局电子计算中心制定的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电子计算数据处理总体方案和实
施细则执行。按规定,省级机器汇总共制表146套,其中县(市)级表132套,地(市)
级表13套,省表1套。机器汇总结果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全部数据处理工作比
国家规定时间提前9个月结束。

四、普查结果
  (一)总户数、总人口。1982年7月1日,山东省总户数为17390221户,总人口为
74419054人。其中男37737424人、女36681630人,性别比为102.88。人口密度为每
平方公里485人。
  (二)城乡人口。全省人口中,市人口(不包括市辖县)8690330人,镇人口
5500351人,县人口60228471人。市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9.07%。全省共有10
座城市,97个镇。
  (三)民族人口。全省共有39个民族,其中汉族占99.45%,少数民族占0.55%。
少数民族中,超过1000人的有4个:回族(389989人)、满族(11633人)、蒙古族(
1445人)、壮族(1204人)。其他均不足1000人。
  (四)年龄状况。全省总人口中,0~14岁人口比重为31.0%,15~49岁人口比
重为52.4%,50岁以上人口比重为16.6%,人口再生产类型仍属增加型。全省人口
年龄中位数为24.5岁,平均年龄为28.2岁。全省有百岁老人128人。全省总人口的
平均预期寿命为70.23岁,其中男性68.74岁,女性71.73岁。
  (五)文化程度。全省总人口中,共有大学毕业、肄业及在校生263176人,占总
人口的0.35%;高中程度4378201人,占总人口的5.88%;初中程度13169660人,
占总人口的17.69%;小学程度25108087人,占总人口的33.74%;文盲、半文盲(
指12岁及以上的)20863231人,占总人口的28.03%。
  (六)行业、职业状况。全省在业人口40097853人,占全省劳动适龄人口的95.
64%。其中农林牧渔业人口占在业人口的80.04%,工业人口占10.73%。
  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是:农林牧渔劳动者占76.13%;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
有关人员占14.38%;商业和服务性工作人员占2.94%;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4.
35%。
  (七)家庭、婚姻、生育状况。全省共有家庭户17335083户,家庭户人口
72111815人,平均每户4.16人。家庭户中4人户比重最高,占21.22%;其次是3人
户,占18.44%;再次是5人户,占18.25%。全省家庭户的代际结构类型是:一对
夫妇户占6.23%,二代户占67.17%,三代及以上户占14.62%,单身户占7.97%,
有亲属非亲属同居户占4.05%。
  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未婚14462644人,有配偶32846305人,丧偶3805677
人,离婚207395人,其所占比重分别为28.18%、64.00%、7.42%、0.40%。
  1981年,山东省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2.07,一般生育率为73.07‰。从年龄
别生育率看,峰值生育年龄为25岁,其生育率为285.4‰。1981年有生育的育龄妇
女中,属一胎生育的占60.48%,二胎占24.67%,三胎以上的占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