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三个时期,全省的专营图书发行机
构,已查有799家。
清代的图书出版业,编、印、发尚未实行
明确的分工,一般出版单位都是自己组编书稿,自设作坊刻印,自立门头销售
。清代的商办刻坊和官办书局,都是这样的统一体,比较著名的有济南的山东
书局、中和堂、恩锡堂、聚文堂,聊城的书业德、有益堂、善成堂、宝兴堂,
淄博的三益堂、益友堂等。清代也有专营图书发行机构,如济南的翰文斋、商
务印书馆济南分馆,青岛的中华书局青岛分局同记,济宁的文宝斋、古香阁,
邹县的会文堂,蓬莱的文成生书坊,聊城的金善堂、公仁堂,临沂的艺林堂,
蒙阴的启蒙书社,单县的天星奎等。
民国时期的图书出版业,编、印、发有所分工,图书发行业已成为独立的
行业。这一时期,作为编、印、发统一体的书店书局也还存在,如国民党统治
区的武学书馆、东方书社、白皋如书社,日伪统治区的新民图书社,解放
区的泰运书店、大众印书馆等,但与清代相比,数量大大减少。
新中国成立后,自1951年1月起,编、印、发实行了彻底的分工,所
有图书发行机构都专营图书发行,主渠道是新华书店。在全省新华书店中,有
90多家创建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和解放区,30多
家建于建国后。到1987年,全省有各级新华书店129处,外文书店1处
。新华书店已成为山东省图书发行史上规模最大、实力最强、信誉最高的发行
机构。
兼营图书发行机构已在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出版机构”中记述,本章着
重记述专营图书发行机构。
第一类 发行机构
清代、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三个时期,全省的专营图书发行机
构,已查有799家。
清代的图书出版业,编、印、发尚未实行
明确的分工,一般出版单位都是自己组编书稿,自设作坊刻印,自立门头销售
。清代的商办刻坊和官办书局,都是这样的统一体,比较著名的有济南的山东
书局、中和堂、恩锡堂、聚文堂,聊城的书业德、有益堂、善成堂、宝兴堂,
淄博的三益堂、益友堂等。清代也有专营图书发行机构,如济南的翰文斋、商
务印书馆济南分馆,青岛的中华书局青岛分局同记,济宁的文宝斋、古香阁,
邹县的会文堂,蓬莱的文成生书坊,聊城的金善堂、公仁堂,临沂的艺林堂,
蒙阴的启蒙书社,单县的天星奎等。
民国时期的图书出版业,编、印、发有所分工,图书发行业已成为独立的
行业。这一时期,作为编、印、发统一体的书店书局也还存在,如国民党统治
区的武学书馆、东方书社、白皋如书社,日伪统治区的新民图书社,解放
区的泰运书店、大众印书馆等,但与清代相比,数量大大减少。
新中国成立后,自1951年1月起,编、印、发实行了彻底的分工,所
有图书发行机构都专营图书发行,主渠道是新华书店。在全省新华书店中,有
90多家创建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和解放区,30多
家建于建国后。到1987年,全省有各级新华书店129处,外文书店1处
。新华书店已成为山东省图书发行史上规模最大、实力最强、信誉最高的发行
机构。
兼营图书发行机构已在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出版机构”中记述,本章着
重记述专营图书发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