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共产党报业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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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中共中央华东局为加强对
报刊出版事业的领导,均成立过党报委员会。
1939年12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党报委员会成立,由山东分局书记
朱瑞任书记,分局委员、宣传部长李竹如任副书记,委员有分局秘书主任蒋平
、八路军山东纵队政治部宣传部长刘子超,大众日报社长于寄愚等人。山东分
局党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1、讨论制订《大众日报》宣传报道方针和计划;
2、审查报纸重要言论和报道;
3、解决报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如报社主要领导干部的调配和所需资金
等;
4、组织、推动全党办报,关心爱护支持党报;
5、负责对各区党委、地委报纸的审查与管理。
1943年8月,罗荣桓任分局书记后仍兼任分局党报委员会书记,黎玉
任副书记,委员有肖华、舒同、陈沂、刘居英、朱则民等。
1945年10月,中共中央华东局成立,华东局党报委员会随即成立,
取代山东分局党报委员会,由陈毅任书记,黎玉任副书记。委员有华东局秘书
长魏文伯、民运部长张晔、宣传部长彭康,新四军暨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舒同
、宣传部长饯俊瑞,大众日报社长兼总编辑匡亚明等。陈毅去前线后,由饶漱
石任书记,张鼎丞、黎玉任副书记,大众日报社第一副社长兼第一副总编辑恽
逸群任华东局党报委员会秘书,受华东局委托,负责与大众日报的日常联系,
并审查撰写一些重要社论和报道。
1949年3月,中共中央华东局南下,随即成立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山
东分局党报委员会由向明任书记,彭康、夏征农、任质斌和大众日报社负责人
任委员。山东党组织战时对报纸的这种领导体制,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以后。
建国后,山东报业的管理,一直是统一在共产党的一元化领导之下。全省
各类报纸创刊的审批、报纸工作中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宣传方针的实施,均受
同级党委或委托宣传部代管。1954年8月,中共山东省委成立。初期,由
省委书记舒同、秘书长吴建和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师哲、夏征农等领导报纸
工作。后来,为加强对全省报纸和各新闻单位的领导,山东省委由秘书长牵头
,省委宣传部长和省直各新闻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组成省委新闻宣传领导小
组。省委分管宣传工作的书记和秘书长任正副组长和会议召集人,讨论研究解
决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中共山东省委对全省报业的这种领导体制,一
直沿用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对报纸的领导体制被篡改。粉碎江青反革命集
团后,经过拨乱反正,恢复了党管报纸的优良传统。1987年,国家新闻出
版署成立,同年,山东省新闻出版局成立。1988年至1990年,山东省
各地市政府部门相继成立了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在部分县(市)成立新闻
科。从此,山东有了政府部门管理报业的行政机构。经过实践,逐步形成了一
套适合改革开放的“统一、双轨、分级”的新型管理体制。
“统一”,就是整个报纸工作统一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统一在四项基本原
则的基础上,不能搞任何形式的指导思想的多元化。管理中的一些主要权力,
如法规制订、报纸审批,统一由中央一级管理部门决定;“双轨”,就是既要
坚持共产党对报纸的思想领导,以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又要坚持行政部门对
报纸依法管理。具体讲,就是党委宣传部门主要管报纸的方向和宣传方针,新
闻出版行政部门主要管理报业的发展规划、立法执法、出版经营等;“分级”
,就是各级管理部门,包括地方报纸的直接主管单位,都有相应的权力和责任
,分级负责。山东报业的这种管理体制,体现了党对报业的领导,明确了党、
政以及地方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协调各方分工合作,促进报业的繁荣与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