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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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人民广播电台从它的前身济南特别市新华广播电台起,就办有《广告
》节目。
  1951年3月26日,济南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台正式成立后,大部分时
间播送广告。
  1953年7月,济南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台改名为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经济
台,每天三次播音,计10小时,当中插播《广告》节目。1954年12月
31日,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台停止播音。此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
举办《广告》节目。
  1980年1月,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山东省广播事业局
广播电视服务公司设立广告科,负责经办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和山东电视台国内
外广告业务。1983年5月,广播电视服务公司广告科撤销,山东人民广播
电台另设广告科,全科5人,具体负责承办、编辑、安排播出、咨询服务等国
内外广告业务。
  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在承办广告业务中,一直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为人
民负责、为厂家和用户负责和维护人民广播电台的信誉统一起来,采取各种措
施,确保广告的真实可信。早在国务院发布《广告管理条例》之前,即拟定了
几条暂行规定,层层把关,尽力把问题消灭在播出之前。
  1980年初,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的《广告》节目,每天播出4次,40
分钟;1981年每天播出5次,45分钟;1983年,改为第一套节目每
天播出7次,60分钟,第二套节目每天播出2次,10分钟,合计70分钟
;1984~1985年,改为第一套节目每天播出10次,90分钟,第二
套节目每天播出2次,10分钟,合计100分钟。自1990年7月6日起
,广告科对内为科级编制,对外则以广告信息部的名义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