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召开宣传例会,提出宣传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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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50年代中期开始,山东省广播电视厅(局)坚持每周一次宣传例会制
度。1983年之前为局台长主持,之后为厅长主持。初为山东人民广播电台
主持宣传工作的副台长、正副部主任参加,后为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电视
台主持宣传工作的台长、副台长、部主任,省广播电视厅地方广播电视处、新
闻研究所的负责人参加。宣传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中共中央、中共山
东省委的指示精神,研究宣传报道思想、报道重点、宣传口径和宣传中应注意
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研究重大活动的报道意见,并从发挥广播电视
整体优势出发,对广播电视宣传作出统筹安排;听取有关部、室汇报从省直有
关部门了解的工作情况,研究下步配合中心工作开展的宣传报道意见;汇报和
研究安排一周的重点宣传内容,检查前段宣传工作情况;研究季度、半年、全
年等阶段性和重大节日、纪念日的宣传报道意见。会后,由山东人民广播电台
采通部、山东电视台新闻部或省广播电视厅地方广播电视处根据厅(局)领导
的要求,起草下发指导市、地、县报道组、广播电视局、台的宣传报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