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达上级指示,把握正确宣传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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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60年代初开始,省广播管理局多次召开地方台、站宣传业务会议,通
报中共中央和山东省委对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1983~1990年,省广
播电视厅每年都召开1~2次市(地)广播电视局长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山
东省委和广播电影电视部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做好宣传工作和发展事业建设
。1986年3月召开的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的新闻
事业要当好党、政府和人民喉舌的精神。强调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要为国家富强
和人民富裕服务,为中国共产党的总目标和总任务服务。广播电视部门生产和
播出的精神产品,要以社会效益为唯一准则,以对人民的理想、道德、品格、
情操是否产生有益的影响为尺度。
  为了加强宣传指导,山东省广播电视厅(局)通过自办的各种刊物,刊发
报道提示,传达宣传要求,遇有重大事件,随时对宣传进行指导。1989年
春夏之交,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山东省广播电视厅及时把中共中央、国务
院和中共山东省委的指导思想、重大决策,以及省厅对宣传报道的要求传达到
各市(地)局和各广播电视台、站。在政治风波中,山东各台、站没有出现舆
论导向错误,山东省广播电视厅的及时指导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