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电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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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以前,山东仅有山东和青岛两座电视台,1984年以后,各
市(地)和部分县(市)办起了电视台,到1990年底全省电视台增加到3
4座。这些台都建有演播室,配备摄、录像设备,能够制作和播出电视节目。

  青岛电视台到1986年共有广播级BVH系列、广播级BVU系列和业
务级VO系列录像机50多台,彩色摄像机24台,并有数字式时基校正器、
视频特技发生器、字幕机等多种视频音频信号处理加工设备,能够完成一般的
影、视节目录制。1987年进口日本日立公司4讯道彩色转播车1辆,具备
了现场录制和直播大型文、体节目的能力。
  济南、潍坊、淄博等市(地)电视台采用业务级VO系列和广播级BVU
系列录像设备;县(市)电视台采用VO系列和S—VHS系列的录像设备。
肥城、新泰和青州电视台建设了电视中心楼,枣庄和烟台电视台计划建设电视
中心大楼,已列入基建项目。第三章广播电视专用微波线路
  第三章广播电视专用微波线路微波线路是高质量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的主要
手段。山东在70年代初期采用7吉赫小微波,用作市内电视实况转播。19
78年6月,邮电部北京至济南的微波干线开通,1979年初由济南到泰山
的8吉赫微波线路建成,年底“1.4吉赫大跨距传输试验”由泰山到青岛和
昆嵛山全线试通;1982年又建成济南到东营的2吉赫微波线路。这三条线
路的建成和试通,改善了山东大部分地区电视的收看效果。1983年以后,
又将2吉赫微波通往各市、地政府所在地。到1990年底,广播电视专用微
波线路省内干线总长为2054公里,市、地到县的微波支线为2004公里
,全省16个市、地全部通达微波信号,有11个市、地安装了新闻回传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