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3.编审制度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广播电视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7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7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73/article/15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73/article/15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60年济南电视实验台试验播出期间,所播出的一切节目,都由分管 电视工作的山东省广播管理局党组成员终审。 1969年济南电视实验台恢复播出期间,其新闻节目,曾有一段时间由 山东省委宣传部的领导终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电视节目审查制度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属于 知识类和教育类专题节目,实行科组、部室二级审稿制,即编辑完成成品节目 ,由科组长初审,部主任终审;属于新闻节目、对外宣传节目和文艺节目,实 行科组、部室和台长三级审稿制,由台长、副台长终审;对于一些特别重要的 新闻节目、重大节日的综合文艺晚会和新拍摄的电视剧等,由厅长或山东省委 宣传部领导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