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山东省文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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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文物事业管理局,是主管全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1980年1
月成立,隶属省文化局。1989年9月,省人民政府决定文物事业管理局升格为副厅
级建制,由文化厅代管,并作为山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地址设济
南市青年东路1号,下设办公室、文物管理处、计财处,编制25人。工作任务是:
在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和文化厅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文
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各
项文物保护计划;协调与公安、司法、工商管理、外事、旅游、建设、宗教、海关
等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对下级文物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业务
指导。
  山东省文物事业管理局的历史沿革,可追溯到1948年8月在解放区成立的山东
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中共中央华东局副秘书长吴仲超任主任委员,辛
葭舟、阿英(即钱杏屯阝,未到任)、陈君藻、张天云、陈秉忱、李季华、王景
宋、郑亦桥为委员。本年10月,委员会随省政府机关迁至济南。1949年1月,吴仲
超调回华东局工作,由原胶东区行署教育处长张敬斋代理主任委员。本年秋,省人
民政府副秘书长杨希文兼主任委员,张敬斋为副主任委员。1951年2月,张敬斋任
主任委员,王景宋、谢明钦为副主任委员。
  山东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初,受中共中央华东局领导。迁济南后,改为
省人民政府序列。1950年10月至1952年9月,隶属省文教厅。1952年9月后,改隶省
文化事业管理局。会内设秘书室、文物管理组(后改调查组)、陈列组、编目组、库
房组、资料室。1951年初至1952年9月,曲阜、泰安、邹县的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
改为山东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分会。
  山东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一方面深入城乡调查文物集散情况,协助地
方政府建立文物管理机构;一方面赴各地整理、鉴定文物,选其精品、佳品运本会
收藏。济南解放后,陆续接收了济南市敌产清理委员会、济南市财政局、济南警备
司令部、中共山东分局、华东军区政治部等机关团体送交的大批文物。抗日战争初
期奉命南迁的省立图书馆的文物精品,也分别于1949年、1951年从南京、四川乐山
运回济南,入藏该会。对于重要的文物线索认真查访,在滨北区寻找到秦代琅琊刻
石;在济南成大汽车行寻出西汉河平三年(公元前26年) 孝禹刻石;在齐鲁大学校
园内发掘出该校教授、加拿大籍明义士匿藏地下的甲骨8000余件。该会还多次举办
古物展览会,展出由胶东、四川、南京运来的文物精品,社会各界人士反应强烈,
对人民政府保护祖国文物的政策和取得的成就表示拥护和钦佩。许多文物收藏家出
于对新中国的热爱和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将历代家藏的文物珍品无偿地捐献给政
府。
  1953年2月,山东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奉命改称山东省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委员
会,张敬斋任主任,王景宋、谢明钦、王献唐为副主任,隶属关系不变。本年10月,
该会陈列保管工作移交省博物馆筹备处。1955年5月,又易名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张
敬斋任主任,王兰斋、王献唐为副主任。1961年3月,省文化局根据精简机构的精神,
决定省文物管理处与省博物馆合署办公,对内实行统一领导,对外挂两块牌子。博
物馆增设文物组,负责全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
文物管理处被取销。70年代初,文物管理工作恢复,由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
化组领导,未恢复文物管理处建制。1974年2月,山东省文化局设文物处,周坚夫、
刘谷先后任处长。1980年1月,撤销文物处,组建山东省文物事业管理局,鲁特、
刘谷先后任局长。1990年5月,张玉坤任局长,王承典、蒋英炬为副局长。  
  1981年10月,省委决定恢复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省委书记高启云任主任。1983
年6月,在机构调整中被撤销。1989年1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重新成立山东省
文物管理委员会。1990年8月,省政府公布宋法棠副省长任委员会主任,丁方明、
于德普、鞠茂勤、吕常凌为副主任,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张玉坤
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