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文物藏品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70&rec=459&run=13

  文物藏品,按时代可分为古代文物、近现代文物,其中古代文物包括传世文物
和出土文物两大类。按其质地、用途又可细分若个小类。文物藏品负载着逝去岁月
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是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山东地区藏古、鉴古之风源远流长。在封建社会中,文物的转移、买卖,大都在
民间进行,由个人收藏。清宣统元年(1909年),山东省金石保存所成立,始有政府
设置的专门机构收藏文物。民国年间,益都、泰安、临淄等地政府也出面征集、收
购文物,做为“官产”收藏。
  新中国建立前后,山东各级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文物的征集和收藏:通令在土地
改革中清查出来的文物,悉数收缴为国有;接收、没收了官僚资本中的文物和原做
“官产”的文物;还接受了各界人士捐献的文物。以上几种形式的文物聚集,奠定
了50年代国家文物部门的藏品基础。随着文博事业的发展,各地文物部门把文物的
征集(采取接受捐赠、购买、调拨、从废旧物资中拣选等方式)做为经常性的工作,
不断丰富馆藏。渐次通过不断的考古发掘,出土文物在整体藏品中所占比例越来越
大。至1990年,全省各地文物收藏单位(包括部分县文化馆、图书馆)的藏品已达60
余万件。
  山东地区的文物藏品,如猿人化石,旧石器、细石器文化遗物,大汶口文化刻
划图像文字陶器,龙山文化蛋壳陶,商代甲骨,商周时期青铜器,春秋战国时期货
币,秦汉碑刻和汉代画像石,汉代竹简、秦汉封泥,明清服饰和泰山祭器,以及恐
龙和山旺古生物化石等,或在全国同类藏品中占有显著地位,或具有鲜明的地方特
色。本篇选择部分精品,记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