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省级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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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1989年8月26日第一批计有:泰安、聊城、淄博、青州、邹县、蓬莱、济宁;
1992年7月11日第二批计有:青岛、临沂、临清、潍坊、莒县。
  兹记述泰安、聊城等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