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村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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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村文化的代表遗址和命名地,其相对年代约相当于北辛文化至大汶口文化
时期。位于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北麓的坡地上,南高北低。北越市区,距芝罘海湾
约1.5公里,东有通伸河北注入海,西为一条自然冲沟。1962年发现, 因建房修路
仅存南北长约150米,东西宽约140米。遗址文化层厚1.5米左右, 内含大量蛤皮、
鱼骨、兽骨等。
1973~1981年,山东省博物馆、烟台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烟台市博物馆先后
多次进行复查发掘,共揭露面积300余平方米。文化层分为白石村一期文化、 白石
村二期文化两个阶段。一期文化发现墓葬2座,均葬在灰沟中,既无墓穴, 也无葬
品。出土遗物有石器、骨器、陶器。石器以琢制为主,仅刃部磨光,有斧、锛、铲、
球蛎石等。骨器有锥、镞、笄等,其中镞的数量最多。陶器以夹砂为主,器表多素
面,纹饰主要是堆纹和乳钉纹,器类有钵形鼎、筒形罐、小口罐、盆、钵、支座等。
时代与北辛文化相当,但其文化特征与北辛文化有较大区别。二期文化由一期文化
发展而来,年代距今5900~5400年左右。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单身葬,无葬品。出土
石、骨器形制与一期的差别不大。陶器则区别较大,以夹云母陶为主,次为夹砂、
夹滑石陶。器表以素面为主,纹饰有堆纹、乳钉纹、刻划纹、弦纹、彩陶等。彩陶
有黑黄色复彩和黑色单彩两类。器类有盆形鼎、釜形鼎、罐形鼎、钵、三足钵、碗、
小口罐、筒形罐、规鬲、觚形杯、纺轮、支座等。
遗址的发现,对确立胶东半岛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序列具有重要意义,一期文化
填补了胶东半岛新石器时代文化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