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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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素以“齐鲁之邦”著称于世,地上地下文物十分丰富。这些文物,是山东
古代文明和悠久历史的见证,也是历代人民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
山东地区古代就有收藏宝物、典籍与维修先代胜迹的传统。地方官绅和文人雅
士收藏金石古物,竞相仿效,蔚成风气。历代王朝和山东地方政府出于尊崇、祭祀
活动的需要,对山东古圣先贤、名儒、名宦的祠庙墓园及泰山上下的古迹不断重修、
重建和拓广;自然崇拜和宗教活动长盛不衰,使山川、民间诸神的祠宇和道观佛寺
靠民间集资、信士募捐得以维修。这些活动在客观上均起到了保护文物的作用。亦
不乏有识之士,见前朝故物而思保护之责,倾沸情热心,以护寒金冷石,为保存齐鲁
文物一脉,主动地奔走呼号,殚精竭虑。北宋赵明诚、李清照夫妇穷年累月,悉心
搜求,所获古籍、古物及铭刻拓本,几案罗列、盈箱溢箧;生活却简朴到食去重肉,
衣去重彩,首无明珠翡翠之饰,室无涂金刺绣之具,终于编成《金石录》。秦代泰
山刻石、琅琊刻石在濒于毁灭的情况下,均由地方官员和金石学家多方搜集,妥善
安置,方传至今日。陵县颜真卿书东方朔画赞碑,元代即由神头镇东方朔墓祠前移
至县衙保存。清乾嘉时期,为保护新出土的嘉祥武氏祠汉画像石和流散的汉魏碑志,
金石学家黄易、翁方纲、阮元、李东琪等筹资谋划,在嘉祥、济宁设立集中保护点。
凡古塔、楼阁、亭轩、名园等称得上一邑之胜的古迹及有实用价值的古代交通、水
利、防御等建筑,修葺或重建后都有文字记载。明清以来的府州县志,均详细记述
境内名胜古迹和金石遗存。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山东地区饱受战乱之苦,加上频繁发生的水火、地震等
自然灾害,对文物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另外,私家收藏文物,难以传之久远,
一旦收藏家谢世,或家道中落、子孙不肖,文物散失在所难免。鸦片战争后,由于
列强的劫掠盗买,山东地区的不少金石古物流散国外,爱国人士无不痛心疾首。为
此,地方政府开始注重运用法律并采取行政措施进行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清光绪三
十四年(1908年)、1916年,山东地方当局两次奉命调查全省各州县古迹古物,并登
记造册。清宣统元年(1909年),山东巡抚奉旨设立山东省图书馆并附设金石保存所。
在近半个世纪里,金石保存所历尽艰辛,征集、购藏了大批金石、古籍和名人墨迹。
1916~1930年,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一些文物保护法规政令,其中《文
物保存法》(1930年颁布)首次规定:“埋藏地下及由地下暴露地面之古物概归国有”
。山东地方政府及社会团体依法将已知的各地出土文物收归金石保存所,同时查办
了一批向外国人私售文物和外国人企图偷运文物出境的案件。但是,各地破坏文物
的状况仍不断发生,聊城海源阁善本古籍连遭土匪洗劫,泰安岱庙一度变为兵营和
市场,文物流出国外的消息时有所闻。抗日战争开始后,沦陷区的文物再次遭到日
本侵略者的掠夺。
中国共产党山东地方组织和人民政府,在战争年代就开始了文物的征集、保护
工作。1943年10月,胶东区行政公署成立胶东图书馆,着手收集根据地内的古籍和
金石古物。解放战争时期,为妥善保存文物,中共中央华东局和胶东区行政公署分
别下达了《关于在复查中收集保存古物古书古迹古画的指示》、《关于收交土改复
查中发掘文物的命令》。1948年4月,中共胶东区党委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胶东文化古
物委员会(后改称胶东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为适应大中城市解放后文物的接收、
征集,并统一领导全省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共中央华东局暨山东省政府于1948
年8月成立山东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 接着以山东省政府的名义发布《通行征集保
存古代文物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40多年来,山东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
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逐步形成了以文物(文化)部门为主,公安、司法、工商管理、
海关、城乡建设、外事、旅游、宗教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局面。保护管理的范围,除
传统的古物古迹,又增加了近现代遗迹、遗物及古生物化石等。
随着文物事业的发展,文物管理机构由1956年的6个,发展到1990年的56 个,
干部职工1500余人。文物重点市县均建立起文物局、文物管理委员会或文物管理所。
未建立文物机构的县(市)也都在图书馆或文化馆内配备了专职文物干部。1989年 1
月,恢复山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省长兼任主任委员。委员会负责对文物
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作出决策,并协调文物部门与其他部门的
关系。山东省文物事业管理局作为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行使省政府职能
部门的权力。
1956~1989年间,曾两次开展全省文物普查。据普查资料统计,全省共有不可
移动的文物15965处。经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404
处,其中国家级27处,省级145处。对这些文物保护单位, 采取划定保护范围和建
设控制地带,树立永久性的保护标志,建立科学保护档案资料,建立专门保护机构
的措施(即“四有”),收到良好的效果。
全省文物(文化)部门收藏的文物达60余万件,其中多数为新中国成立后接收、
征集和发掘出土的。最具地方特色的文物藏品有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的典型陶器,
春秋至秦汉时期的封泥,汉代画像石、竹简,秦汉魏晋南北朝碑志,明清服饰及山
东巨型龙、山旺古生物化石等。进入80年代以来,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得到加
强,在鉴定、分级和科学保管方面进展较快,保管条件逐步改善。
文物维修是文物保护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新中国建立之初,人民政府即拨出
小米和小麦,用于维修长清灵岩寺罗汉像和曲阜孔庙围墙。多年来,中央和省财政
拨出专款,对曲阜、泰安、济南、蓬莱等地的古建筑群,泰安、邹县、莱州、青州
的石窟寺和摩崖刻石,孝堂山和武氏祠的汉画像石及石阙,本着“修旧如旧,保持
原貌”的原则,进行重点维修。仅曲阜“三孔”古建筑,就投资2300余万元,木材
5039立方米,黄金近百两,用工11万多个。80年代后,一批历史名人的墓葬也得到
复原和修缮,并向中外游人开放。
政府对于社会流散文物的管理,是通过建立国营文物商店实行的。1956年,人
民政府对私营古玩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61年,又把公私合营的古玩店改为实行
企业经营管理的文物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收集社会流散文物的收购站和临时保存所。
至1982年,先后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曲阜等地建立起8处文物商店和32 处
文物收购站。历年来共收购社会流散文物120余万件,销售84万余件, 为各地博物
馆和科研单位提供文物藏品8337件。
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各地文博单位普遍加强了文物的安全防护工作,同时破
获了一批盗窃、走私文物和盗掘古墓、古遗址的案件,犯罪分子受到惩处。1990年
10月,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
物保护法》,通过了山东省第一部文物保护的地方法规《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传统金石学是近现代考古学的前身和基础。山东是金石学的发祥地之一,自北
宋以来,金石学家代不乏人。金石学的研究,清乾嘉时期达到高峰。清末至民国时
期,研究对象的范围从传统的“三代”彝器、石刻文字,进而扩大到玉器、钱币、
玺印、镜鉴、兵符、砖瓦、封泥及新发现的甲骨文字等。山东历代金石著述,在著
录、保存、研究古代文物资料方面有重要贡献。自本世纪30年代开始,随着考古学
的引进,山东境内开始了以近代考古学方法进行的田野发掘工作。1930~1936年,
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与中央研究院合组山东省古迹研究会,成功地发掘了章丘城子崖、
滕县安上村、日照两城镇等遗址,发现了著名的龙山文化。
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遵照国家制定的“重点保护,重点发掘,既对文物保护
有利,又对基本建设有利”的方针,配合基本建设工程,进行了一系列田野调查、
发掘和抢救清理工作。
1981年,在沂源县骑子鞍山发现旧石器时代遗存,获得一批猿人化石及其他哺
乳动物化石,证明早在四五十万年前的更新世,泰沂山区就已成为远古人类劳动、
栖息、繁衍的地方。另外,在鲁东南沂沭流域及鲁西汶上县等地,发现了介于新、
旧石器时代之间的细石器文化遗址近百处。新石器时代考古作为一个重要课题,已
发现遗址数千处,发掘清理百余处,基本确立了北辛文化(约公元前5400~前4100年)
、大汶口文化(约公元前4300~前2500)、龙山文化(约公元前2500~前2000年)的发
展序列,初步揭示了山东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面貌。莒县等地大汶口文化遗址出
土的陶尊图像“文字”,寿光边线王和章丘城子崖遗址发现的龙山文化城址,对探
索华夏古代文明的起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山东地区夏代文化的面貌,由60年代以后发现的岳石文化(约公元前1900 ~前
1600年)而逐步被认识。至1990年,已发现岳石文化遗址二三百处,发掘10 余处。
发现商代文物遗存的地点,30年代仅青州苏埠屯、济南大辛庄2处;80 年代末扩大
到20多个县(市),并发掘了青州苏埠屯、滕县前掌大等商代遗址、墓地20余处。两
周考古,最重要的收获是对齐、鲁、薛三个东方古国城址的勘探发掘,基本探明了
古城的布局、范围及地下遗存情况。已发掘的周代墓葬,分属齐、鲁、薛、滕、莒
等国,重要的有:济阳刘台子西周墓,黄县归城两周墓,临淄郎家庄春秋殉人墓,
临淄河崖头春秋殉马坑及后李车马坑,莒南大店春秋莒国殉人墓,沂水刘家店子春
秋墓,曲阜鲁国故城两周墓,长岛王沟战国墓等。出土的青铜器及其他文物为研究
山东古国史提供了重要资料。
秦汉考古取得了重大进展。文登出土的铁权、邹县出土的陶量等文物,是秦始
皇统一中国的实物见证。汉代山东地区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发达,尤以冶铁、煮
盐、纺织三大手工业享誉全国。加以汉代盛行厚葬之风,其深沉雄浑的物质文化在
出土文物中得到充分体现。临沂银雀山西汉墓的发掘,出土《孙子兵法》、《孙膑
兵法》等先秦古籍及《汉元光元年历谱》,1979年被列为新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金雀山西汉墓出土的帛画,在长江以北系首次发现。曲阜九龙山西汉诸鲁王墓,依
山凿造,规模宏大,虽被盗掘,仍出土了大批车马及精美的鎏金车马器。临淄齐王
墓仅5个随葬坑,就出土了各类文物12000余件。山东是汉画像石遗存最多的地区。
画像石题材广泛,内容丰富,雕刻技法不拘一格,是研究汉代社会的形象资料。新
中国建立之前,除嘉祥武氏祠、长清孝堂山郭氏墓石祠等地面建筑外,仅有零星的
画像石出土。50年代以后,经过科学发掘的就有沂南北寨、安丘董家、费县刘家町、
临沂白庄等地的大型汉画像石墓及一大批中小型墓;还对省内各地的汉画像石遗存
进行了专题调查、收集和各种考察研究工作,其中对嘉祥武氏祠建筑复原的研究取
得了突破性进展。80年代末,济宁、邹县出土的西汉武帝时期的画像石,修正了汉
画像石产生于西汉晚期的结论。
魏晋南北朝隋唐考古,70年代以后做的工作较多。发掘的北朝墓葬有高唐房悦
墓,临淄崔氏墓地,临朐崔芬墓,济南崔令姿墓、道贵墓及陈氏父子墓等。隋唐墓
葬有嘉祥徐敏行墓等。壁画是这批墓葬出土文物中的重要发现。其中徐敏行墓出土
的壁画填补了中国隋代壁画的空白。北朝窑址的发掘,以淄川寨里、薛城中陈郝为
代表,并确认寨里窑址不仅是山东,而且是整个北方地区所见年代最早的青瓷窑址。
隋唐瓷窑址,在淄博、泰安、济宁、枣庄、临沂等地均有发现。对秦汉魏晋南北朝
碑志、摩崖刻石的专题调查,取得了一批成果,不仅纠正了旧金石著录中的错讹,
还有新的发现和收获。宋以后的考古发掘相对较少,其中嘉祥鱼山宋墓、高唐金代
虞寅墓、章丘女郎山宋至明壁画墓群,邹县元代李裕庵和明代朱檀墓,在墓葬形制、
出土遗物等方面各具特色。
山东境内的博物馆,最早是由外国教会兴办的。自清光绪二年(1876年)美国长
老会建“烟台博物院”起,至1933年齐鲁大学成立“成章博物馆”,共有7处。 这
些博物馆的宗旨在扩大教会的影响,但也起到了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作用。山东地
方政府兴办博物馆,于清末实行新式教育后开始。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山东的博
物馆事业有所发展,建立了青岛水族馆等专业博物馆,各级国货陈列馆、民众教育
馆也建起了具有博物馆功能的陈列室。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有些博物馆被迫停办,
有的被侵略者和伪政权用作进行奴化教育的工具。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地方当
局亦无力恢复。
新中国成立以来,博物馆事业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50年代初,政府对旧有
博物馆采取保护、整顿、改造的政策,同时创造条件, 筹备建立新型博物馆。 至
1956年,先后成立了山东省博物馆、青岛海产博物馆和蒲松龄故居筹备委员会,其
中山东省博物馆被文化部文物局选作省级综合性博物馆建设的试点单位。1958年,
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曾提出“县县建博物馆”的口号,博物馆数量猛增至80余
处。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省仅保留山东省博物馆
等6处。“文化大革命”前期,各博物馆被迫关闭,1971年后逐步恢复。 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后,博物馆事业进入了空前发展的时期。博物馆的数量日渐增多,类型
不断丰富,除文物(文化) 系统外, 其他部门也兴办了一批本行业的专题博物馆。
1976年,全省共有博物馆12处,1986年达58处。1990年增至72处,其中文物系统54
处,职工900余人。各地博物馆利用馆藏文物,举办基本陈列、复原陈列、 专题展
览和临时展览,在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历史唯物主义教育、革命传
统教育和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方面起到了其他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作为山
东古代文明的窗口,接待了一些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专家学者和各界要人,
以及众多旅游观光者。根据签定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先后组织了赴日本、新加坡
等国家的文物展览,获得成功。
山东文物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文物法规的完善和
贯彻任重道远;文物保护的投入、专业人才的培养、专业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及机
构配置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与破坏、盗窃和走私
文物的斗争是长期的。在中共山东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文物工作者将
以弘扬民族文化为己任,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和物质文明中的作用。坚持改革,振奋精神,勇于探索,经过不断的努力,山
东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前景是广阔的,文物大省的地位将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