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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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气象局制订的《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和《1951—1980年全国地面
基本气候资料统计方法》规定,瞬间风速达到或超过17.0米/秒(或目测估计
风力达到或超过8级)称为大风。
冬季,冷空气频繁南下,经常出现偏北大风;春秋过渡季节,冷暖空气交
替影响,偏北大风与偏南大风交替出现;夏季,强对流天气常常伴随短时大风
,有时受台风影响也出现大风。再加上地形及海陆分布等因素的影响,大风成
为山东省一年四季最常见的灾害性天气之一,往往给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
造成巨大的威胁和损失。
海上大风威胁航运、捕捞、养殖和石油开发等生产作业的安全。据省海上
安全指挥部统计,1974年8月至1982年9月,在山东省海域由大风造
成的海损事故99起,平均每年12起。据1961~1980年黄渤海大风
灾害资料统计,海上大风灾害以春季最多,占42.3%;秋季次之,占26
.8%。
内陆地区大风灾害主要发生在春末和夏季。多由强对流天气(如飑线、龙
卷风等)造成,其持续时间虽短,但破坏力很大。如1971年6月27日,
高唐县出现龙卷风,造成46人死亡,169人受伤;又如1983年4月2
5日下午到午夜,泰安、淄博、潍坊、临沂等市地部分县(区)先后发生龙卷
风,吹塌了莱芜潘西煤矿1栋3层楼房和礼堂,造成数十人伤亡和上千万元的
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