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暴雨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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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年平均暴雨日数在1.3~4.1天之间,自鲁南向鲁北递减。鲁中
南地区南部和半岛东部在3天以上,其中枣庄最多为4.1天;淄博市、昌潍
和惠民地区大部以及龙口、宁津、武城、禹城、长清等地在2.0天以下,其
中利津最少为1.3天;其它地区在2.0~3.0天之间(见图1-50)

各地年最多暴雨日数在4~10天之间。鲁中山区东北部和黄河沿岸各地
为4~5天;鲁南大部和泰安、宁阳、新泰、高密、胶县、海阳等地为8~1
0天,其中枣庄最多为10天(出现在1963年);其它地区为6~7天。
各地年平均大暴雨日数在0.1~0.8天之间。鲁南地区大部和半岛东
部为0.5天以上,其中莒南和荣成最多为0.8天;淄博市和昌潍地区西北
部及蓬莱、惠民、济阳、章丘、肥城等地不足0.2天,其中淄博、寿光、昌
邑最少为0.1天;其它地区在0.2~0.5天(见图1-51)。特大暴雨主
要出现在鲁南和半岛东部,年平均日数不足0.1天。1971年8月9日,
微山日降水量达558.5毫米,是省内最强的一次特大暴雨。

图1-50

图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