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通运输气象服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7&rec=260&run=13

在50年代初,省内有关气象台站向铁道部勘察设计院、济南铁路局、华
东公路局和省交通厅等部门提供气象资料和专题气候分析服务。1954年,
省气象台与山东黄河河务局签订气象服务合同,向其提供天气预报和情报服务
。1955年,省气象台、烟台气象台制订了向铁路部门提供气象服务的工作
细则,为其提供灾害性天气警报。1960年以后,有关气象台站向当地内河
航运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大风、雾、冰冻等气候分析资料。1982年以后,
气象台站与当地航运、铁路部门签订服务合同,为其提供专业气象服务。19
85年9号台风影响山东半岛时,出现10~12级大风和大到暴雨,济南铁
路局和青岛铁路分局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台风警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
了胶济线和兰烟线铁路运输安全。
50年代,济南民航机场的飞行气象保障由省气象台承担。60年代,省
内民航机场的气象工作转归民航部门建制,其气象服务自成系统,省内利用飞
机进行人工增雨试验、大面积造林、灭蝗、喷洒农药等专业飞行的气象保障,
仍由作业地区的国家气象台站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