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 气象服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7&rec=251&run=13

保护人民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是新中国气象工作的根本宗旨。195
3年,气象部门从军队建制转为政府建制以后,贯彻“既为国防建设服务,同
时又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气象工作方针,省内各级气象台站不断扩大服务领
域,提高服务质量。1958年以后,气象工作以农业服务为重点。中国共产
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一步明确气象工作全面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的指导思想,以为农业服务为重点,努力提高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80年代
初,各级气象台站在加强对党政领导机关和广大群众公益服务的同时,针对生
产部门和各行业对气象服务的要求,开展了有偿专业气象服务。1984年,
省气象局设立省气象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全省专业气象服务的组织管理和业务
指导。1985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85]25号文批转国家气
象局《关于气象部门开展有偿服务和综合经营的报告》,有偿专业气象服务在
省内各级气象台站普遍开展起来,当年签订服务合同948份,为用户创经济
效益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