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雷达天气报告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7&rec=208&run=13

省气象局规定,各天气雷达站每年4~10月期间,在定时探测时间探测
到的雷达回波,应以电报或电话形式向省气象台和回波移去方向的市地气象台
编发雷达天气报告。当天气雷达站接到省气象台编发的预约探测电报或电话时
,应按预约时次进行探测,并编发雷达探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