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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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月20日建立。建局初期,设秘书科、戏剧电影科、群众文艺科、 社会
文化科、文艺编创科、美术创作科6个科室。1956年6月,增设了人事科、电影科和
财务科。1957年精简机构,设秘书科、戏剧电影科、群众文艺科、社会文化科和人
事科。1967年2月,成立了青岛市文化界革命委员会。1968年6月,该委员会撤销,
于同年8月建立了青岛市文艺系统革命领导小组。同年10月, 领导小组设政治工作
组、办事组、群众文化组,负责原文化局的各项工作,原有科室被撤销。1970年 2
月,正式成立青岛市文化局革命委员会。至1973年,文化局机关科室重新调整,设
立组织组、宣传组、群众工作组、秘书组、戏剧电影组、群众文化组、创作评论组。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恢复青岛市文化局名称,机构设置调整为8 个科室
和2个临时办公室。1979年增设群众文化科,并撤销了党委政治部, 建立了纪律检
查委员会。这之后,局机关科室多次调整,直到1987年青岛市计划单列,文化局机
关各部门由科改处,重新进行了设置,共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处、计财处、
演出处、艺术处、社会文化处、纪委、文物管理处(文管会办公室)等9个处室, 工
会、团委、史志办公室同时作为处室建制。1988年,经青岛市政府批准成立文物管
理局,为县级独立单位,同时撤销文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