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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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戏剧,历史久远。经长期演变发展,唐、宋时已具雏型,至元、明、清三
代,发展较快,出现了许多著名的戏曲作家和优秀作品。其中,元代高文秀(东平
人)、康进之(滨州人)的《黑旋风李逵》杂剧,明代李开先(章丘人)的《宝剑记》,
清代孔尚任(曲阜人)的《桃花扇》,蒲松龄(淄川人)的戏文三种和俚曲《墙头记》
等,都在中国戏曲史上享有盛名。
  长期以来,在山东流行的剧种有30余种,包括本省独有、外地传入的和新兴的
剧种。20世纪30年代,山东省立剧院就曾推动过戏曲改良运动。抗日战争、解放战
争时期,山东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的文艺工作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利用戏剧形
式编演新剧,配合形势,进行宣传。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百花齐放,推陈出新”
方针指导下,经过戏曲改革,古老剧种枯木逢春,新兴剧种发展迅速。广大新文艺
工作者和老艺人相结合,挖掘记录各地方戏曲剧种传统剧目2054出,计4800余万字;
创作、改编、整理的吕剧《李二嫂改嫁》、《姊妹易嫁》、《逼婚记》,京剧《奇
袭白虎团》、《红嫂》,柳子戏《孙安动本》,山东梆子《墙头记》、《画龙点睛》
,莱芜梆子《红柳绿柳》,两夹弦《相女婿》,话剧《敢想敢做的人》、《丰收之
后》等,或获得剧本奖及戏剧会演奖,或拍摄成影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
省共举办3届“戏剧演出月”和2届“艺术节”,累计演出创作剧目199个,其中有
123个剧本获奖。各市地先后建立戏剧创作研究机构,培养人才。20世纪30年代起,
全省即有附设于报刊的多种戏剧专刊和《剧谈》等专业性戏剧刊物,影响较大的是
80年代创办的《戏剧丛刊》。据1990年统计,全省119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中,戏
剧表演团体共96个,职工人数5160人,全年共演出1.5万场,观众达2049万人次。
  为了加强中外文化交流,自1982年以来,山东省京剧团、山东省吕剧团、烟台
京剧团、青岛京剧团等多次出国或赴港澳演出,省有关单位也多次接待来山东访问
的外国艺术团体和戏剧界知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