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馆、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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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的文化馆源于民众教育馆,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县、市级开展群众性文
化活动的事业机构。40多年来,山东文化馆事业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各县(包括县级市、区)的原民众教育馆或大众教育馆,
均被改建为人民文化馆或文化馆,使之成为为人民服务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同时,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地还新建了一批文化馆。1952年,全省建立文化馆
151所,基本上达到了大部分县、市均有文化馆。文化馆的建设,根据行政区大小
与人口的稠稀分为甲、乙、丙、丁4种:甲等馆14人,乙等馆9人,丙等馆6人,丁
等馆4人。同年12月,省文化事业管理局组织文化工作队深入惠民地区博兴县,通
过重点试建区、乡文化网,研究文化馆开展业务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各地文化馆通
过展览、讲演、办黑板报、壁报、读报组、广播、幻灯、文艺演唱等活动,紧密配
合党的各项中心任务,积极开展群众文化工作。
  为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文化馆、站工作,中央文化部于1953年12月颁布《关于整
顿和加强文化馆、站工作的指示》,就文化馆、站的性质、方针、任务、业务范围、
工作方法以及加强和改善对文化馆、站的领导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指示精神
和山东实际情况,全省文化馆进行了整顿,各地的甲等文化馆一律改为乙等馆,编
制由每馆14人改为9人。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加强了对文化馆、站的领导。省里成立
了文化馆干部训练班,集训了全省文化馆长,各地培训了文化馆干部,文化馆工作
有了明显改进和提高。
  1958年,全省文化馆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配合工农业生产,开
展文化宣传活动,加强群众文化的辅导工作,培养了一批优秀业余创作人才,促进
了群众文化创作。但在这个时期,文化馆也普遍受到“左”倾错误思想影响,工作
中出了一些偏向,如不切实际地提出所谓“社社队队建文化站”,提倡并推行“人
人写诗,人人作画,人人唱歌,人人跳舞”等做法。1959年底,尽管全省社办文化
馆已建立1102个(占全省公社总数的79.9%),后终因条件所限,大部分管理混乱,
馆办活动冷冷清清,群众文化活动处于瘫痪状态。1962年,贯彻中央关于国民经济
调整等方针,省文化局对全省文化馆作了相应调整,精简了人员,每馆编制改为7
至9人,并把大部分县(市)级图书馆并入文化馆,作为文化馆的图书室。调整后,
全省文化馆保留130所,其中专市级16所,县级114所。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省文化馆事业遭到严重摧残。大部分文化馆
被撤销或陷于瘫痪,活动场所被侵占,设备被破坏,干部被揪斗,资料档案被焚烧。
少数文化馆改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其主要活动是普及“革命样板戏”,教唱
“语录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省文化馆的组织机构逐步恢复,各项业务工作逐步
开展。198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总纲》中对“国家要发展文化
馆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做了明文规定。1983年,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把“六五”期间要基本上达到“县县有文化馆,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正式列入国
家的国民经济建设计划。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山东文化馆事业的建
设和发展逐步走上了健康的轨道。至1990年,全省文化馆发展到142所,文化馆干
部2533人。各地文化馆设施有了明显改善,除增加或更新了图书报刊、文化宣传、
文艺演出等设备外,有些文化馆还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活动,增加收
入,购置录相机、录音机、电子游戏机、投影电视、卡拉OK机等现代化设备,使馆
办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文化馆已成为各地广大群众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
成为群众文化艺术的活动中心和辅导中心。
  文化站是农村乡镇(公社)和城市居民区一级的群众文化机构,一般设在各乡镇
(公社)、居民区所在地,行政领导隶属当地乡镇(公社)、办事处等党委、政府和县
(区)文化局双重管理,业务上则受当地文化馆指导。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只有少量文化站。1952年达到139个,1953年又新建123
个,1954年经过整顿后保留了274个文化站,编制一律核减1人。1958年,文化站已
发展到383个。这一时期的文化站,基本都是国办性质。1960年至1962年间,为贯
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省各地由国家筹办的文化站全
部撤销。1975年,遵照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建立民办公助文化站》的有关文件精神,
全省农村逐步建立起一批公社(乡镇)文化站(大部分为社办公助性质)。1977年,公
社文化站有1988个。至1980年,有一部分文化站扩大为“文化中心”。为进一步促
进群众文化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省文化局于1979年底在益都县
召开全省群众文化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文化中心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
条件,稳步前进”的指导方针。1980年,省文化局又先后下发了《关于整顿提高公
社文化站的意见》、《公社文化站试行条例》和《关于建设公社(小城镇)文化中心
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推动了文化站的建设,试建起一批农村乡镇文化中心。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农民物质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群众自发开展文
化活动的热情方兴未艾,这进一步促进了文化站、文化中心的建设和发展。1985年,
省文化厅、省人事局、省劳动局、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录用部分农村
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各地根据通知精神对乡镇文化站人员进行了考核,
及格者转为国家干部。1990年,全省文化站发展到2482个,集镇文化中心达到875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