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二、群众艺术馆、艺术馆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文化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6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6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69/article/26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69/article/26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群众文化工作。根据1956年 8月文化部颁发的《关于群众艺术馆的任务和工作的通知》精神,山东第一个省级 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山东省群众艺术馆于1957年1月成立。此后,全省各专区(地区) 及省辖市也相继建立了群众艺术馆。 群众艺术馆归属各地文化局领导,主要任务是对群众文化活动进行辅导,指导 业余文艺创作,组织群众文艺演出,培养群众文艺骨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搜集 整理民族民间传统文艺,研究群众文化工作发展规律,促进群众文化的繁荣、发展, 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