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群众文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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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民初,山东各县先后设立了公立图书馆,部分县、市设立了通俗讲演所。
1927年以后,各地公立图书馆与通俗讲演所按照国民政府的规定合并为民众教育馆。
1933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以提倡“四维八德”建立了“进德会”,全
省陆续成立分会百余处,至日本侵略军入侵后解体。
  抗日战争时期,敌占区的民众教育馆被改为“新民教育馆”,成为日本侵略军
实行文化侵略的工具。在山东各抗日根据地、解放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几万个农村
俱乐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各地的民众教育馆统一改建为人民文化馆,后改为文化馆。
50年代后期,省和各专区、市相继建立了群众艺术馆,大中城市和工矿区则设立了
工人文化宫、俱乐部、青少年文化宫等。60年代,县文化馆又在乡镇、公社建立了
文化站。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文化馆、文化站、文化
中心、艺术中心、文化大院等遍布城乡各地,全省已形成较完整的群众文化网络。
各级群众文化机构积极开展对民间文化艺术的抢救、发掘、整理工作,举办各种形
式的辅导培训班,指导业余文艺创作,组织文艺演出、文艺调演、会演,促进了群
众文化活动的发展,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