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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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的舞蹈艺术历史悠久。早在4000年前,祖居在齐鲁大地的先民们就创造出
了绚丽多姿的舞蹈文化艺术。据查,目前在山东省内的舞蹈品类约250余种,其中
民族民间舞蹈就有216种。
  山东的民族民间舞蹈中,以山东秧歌最为著称。如闻名于全国的山东三大秧歌
--鼓子秧歌、胶州秧歌、海阳秧歌,是山东传统民间舞蹈中最富有代表性的舞种。
然而,在本世纪40年代前,由于连年军阀混战,严重地摧残了中国的文化,致使这
批珍贵的舞蹈文化遗产被深埋于泥土之中。直到后来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的军民,才开始对其进行挖掘整理,
并创作出一大批优秀舞蹈及舞剧作品,如《打鬼子》、《生产支前》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山东传统舞蹈的继承和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
路。新中国建立初期,山东先后建立部队和地方专业歌舞表演艺术团体15个。自
1949年至1990年,全省舞蹈工作者创作和改编的舞蹈有500余个(包括业余创作),
舞剧10余部,出版舞蹈专著20余部,发表舞蹈研究论文150余篇;上演省外舞蹈作
品300余个,舞剧10余部;举办全省舞蹈会演或比赛(包括专业和业余)近20次;收
集整理民族民间舞蹈120个,其中被选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山东卷》的有
6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