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中国成立后的社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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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诞生初期,原山东解放区各文艺团体均没有建制,这些文艺团体重点转
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歌舞活动。1957年后,歌舞团体有了新的建设。1958年,省政
府批准成立山东省歌舞团,该团以济南军区文工团的舞蹈队、乐队、歌队和山东省
歌舞队的全体人员为基础,吸收68军、26军文工团的部分人员合编而成,第一任团
长于太赏。建团初期设有演唱队、乐队、舞蹈队、舞台美术组、创作组等。1986年
4月,该团改建为山东歌舞剧院,下设歌舞团、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和山东剧院,
共350余人,于仲德任院长。省歌舞团成立后,除在全国各大城市演出外,先后在
济南为40多个国家来访者演出,还于1967年10月受外交部派遣,组成中国东方红歌
舞团赴赞比亚、坦桑尼亚、索马里、巴基斯坦、孟加拉等5国进行访问演出。1982
年2月,又组成中国山东艺术家小组赴美国、墨西哥、苏里南、巴巴多斯、牙买加、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等国演出。60年代初,济南、青岛、淄博、潍坊,及70年代的德
州、济宁等市地,都相继建立了歌舞团。济南部队前卫歌舞团,前身系由一一五师
战士剧社与山东文协实验剧院于1944年合编而成。1949年5月,又与鲁中南军区文
工团、胶东军区胜利京剧团、渤海军区文工团第二次合编成山东军区文工团,第一
任团长任宪章。1955年全军整编时,该团被命名为前卫文工团,团长刘凤锦。1958
年,公安军文工团调归济南军区分建为前卫歌舞团和话剧团两团。前卫歌舞团的民
族乐队在全国享有很高的声誉,该团曾以中国青年艺术团、解放军歌舞团、中国艺
术团以及中国民族乐团等名义,先后出访苏联、蒙古、朝鲜、巴基斯坦、孟加拉、
斯里兰卡、日本、古巴、智利、捷克、芬兰、挪威、冰岛、瑞典、葡萄牙、西班牙
等国,并参加了莫斯科“第六届世界青年联欢节”,获得殊荣。
  除表演团体外,1951年5月,山东省音乐工作者协会成立。1959年7月,中国音
乐家协会山东分会成立。该会在“文化大革命”中曾被撤销,1978年8月恢复工作。
自1980年起,主办了6届“泉城之秋”音乐会,并主办了大量的不同形式的中、小
型音乐会。山东省艺术馆负责参加和指导的各种音乐会演20余届,参加全国、华东
会演、调演8次。
  新中国诞生后,山东业余音乐活动和业余歌舞团体亦得到蓬勃发展。山东省文
化局、省文联举办过多次全省性群众音乐舞蹈会演。如1956年,山东代表团赴京参
加全国首届音乐周演出;1958年至1959年,山东省跃进歌舞会演选出优秀节目,两
次组成跃进歌舞团赴全省各市、地巡回演出;1962年,全省职工文艺会演后,组成
山东代表队赴京演出;1964年,山东省群众音乐舞蹈会演,选出优秀节目组成代表
团赴上海参加第四届“上海之春”音乐会;1979年,举办全省民歌会演;1980年,
组成山东代表队参加全国民族民间唱法会演等。业余音乐活动的广泛开展,为全省
专业歌舞团体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