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建筑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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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建国后〗〖卫生〗〖照明〗〖噪声〗〖管理〗〖教室〗〖家庭〗
    〖调查〗〖照度〗
  1963年,省卫生防疫站对济南市10所学校35个教室、107个学生家庭进行调查。
照度在50勒克斯以上的教室占5.71%,20~30勒克斯的占31.43%,10~20勒克斯
的占62.86%。学生家庭用煤油灯者占1.87%,其照度为1勒克斯;用白炽灯、台灯
者占92.52%,平均照度32.04勒克斯。
  1978~1979年,省及临沂地区、青岛市、滕县等卫生防疫站,对济南、青岛、
临沂、滕县的学校教室和学生家庭的人工照明情况进行调查。共调查83个单位,
3361个点,其中白炽灯745个点,荧光灯2283个点,混合式和煤油灯各为174和159个
点。使用白炽灯泡的教室,只有3个达到最低照明要求,悬挂荧光灯的教室全部达
不到最低照明要求。
  1984年,淄博市卫生防疫站调查发现,有的学校教室离马路边线20米,噪声高
于55~70分贝,未能达到国家规定学校距主要交通公路线115米,离开市内公路边
线67米、环境噪声不超过50分贝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