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卫生检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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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卫生检疫所〗〖卫生〗〖检疫〗
    〖机构〗〖人员〗〖职责〗
  1949年3月建立烟台市检疫所,隶属烟台市卫生局。所址在海滨街。有职工6人,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人。1950年4月,改名为烟台交通检疫所,隶属华东军政委员会
卫生部。1951年,有职工20人。负责进出口船舶检疫、预防接种等。1953年5月,
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检疫所,所址迁至顺泰街。1954年,有职工10人,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7人。1955年2月,撤销烟台检疫所,改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检疫
所烟台检疫站。1958年5月,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卫生检疫所,隶属烟台市卫
生局,有职工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人。1963年,改为烟台卫生检疫所,与烟
台专区卫生防疫站合署办公。1972年,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卫生检疫所建制,
隶属烟台地区卫生局革委会。1973年10月,所址迁至北马路27号。有职工6人,其
中卫生技术人员4人。1977年,卫生部确定烟台卫生检疫所归山东省卫生局领导。
1985年底,烟台卫生检疫所有职工1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