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新法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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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生〗〖妇幼保健〗〖婴儿〗〖方法〗〖新式〗〖清朝〗〖民国〗
    〖建国前〗
  西医技术传入山东后,临清、济南、诸城、泰安、临沂、掖县、烟台等地教会
医院诊所,先后采用新法接生。1890年,杨瑞卿(赵师娘)在济南华美医院学习新法
接生,后独立开业。
  1922年,泰安博济医院能处理难产,行剖腹产术。该院附设肥城、邹县、济宁
3个分院,均行新法接生。
  1924年,省内一些教会医院能做产钳助产、会阴侧切、内倒转、胎头吸引、剖
腹产等术,无菌操作。
  1928年,省民政厅推行接生簿,记载产妇姓名、年龄、住址、产次、婴儿性别,
作为助产士接生工作记录。
  1929年,峄县、台儿庄、薛城、周营等地诊所及接生站,能处理难产;平均每
日接生百人,且有严格的访视制度。
  1930年,济南市政府颁发《济南市助产士施行细则》,规定由市公安局卫生科
负责助产士考试,每年1次,考试及格者发给证书,并按《济南市助产士注册施行
规则》办理开业许可证。
  1932年,济南市新法接生的婴儿无1例死亡,新法接生得以提倡推广。为推广
新法接生,青岛市社会局举办乡村产婆训练班,每村选送1名,共43名,培训40天,
发给结业证书。
  1939年,日伪青岛市政府颁布《管理接生婆规则》,规定接生婆年龄必须在25
~50岁,身体机能及精神状态健全,无传染病及恶性疾病,具备清洁消毒法、接生
法、产褥看护法、脐带切扎法、假死初生儿苏生法等知识。
  1943年,济南市各医院、产院能做会阴侧切、臀位分娩,产钳助产等术。
  1944年春,滨海专区平民医院举办接生员训练班,30名中年妇女参加,并编印
教材,分发胶东、鲁南等地。
  1946年,青岛市设立妇婴保健所,推行住院分娩,全市有私人挂牌助产士78人,
多数经过专业训练,有些是助产学校毕业生。
  1948年,济南市各医院和接生所均设产床,最多者10余张。
  建国前,新法接生在一些城市得到推广,但广大农村仍以旧法接生为主。

    〖建国后〗〖婴儿〗〖接生〗〖方法〗〖新式〗〖妇幼保健〗〖培训〗
    〖1950-1985〗〖接生员〗〖接生率〗〖产妇〗〖死亡率〗
  1950年,省卫生厅组织卫生队到全省各地农村开展改造旧产婆和训练接生员试
点工作,每村1~3名,每期20名,学习20天。共培训接生员1600名。
  1951年,全省普遍开展改造旧产婆、训练接生员、推行新法接生工作。滕县、
峄县、邹县、菏泽、枣庄、济宁、德州、莱阳、文登等地举办师资培训班和接生员
训练班,培训技术骨干。其中,菏泽专区训练接生员4333名,基本达到每村1名;
德州专区培训接生员900名;莱阳专区改造旧产婆800余人,培训接生员1050名;文
登专区改造旧产婆1549人,培训接生员751名。
  1952年,省卫生厅加强基层接生员管理,要求各地(市)、县以村、镇、乡为单
位成立接生组织,形成新法接生网。年底,全省10个市专统计,施行新法接生,城
市新生儿破伤风感染率为4.5‰,乡村为0.12‰,产褥感染率城市为3.4‰,乡村为
0.06‰;施行旧法接生,城市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37.89‰,乡村为108.5‰。
  1954年,全省共有接生站(组)1万余处,接生员30175人,住院分娩率22.16%,
家庭分娩率77.83%,婴儿死亡率45.04‰。省人民政府拨专款作为接生药具费、接
生补助费和难产补助费,为贫苦群众免费接生。
  1956年,全省接生人员均由政府发给一套接生用具,一般配有臀巾、会阴巾、
剪刀、镊子、碗、盘及消毒药物。全省新法接生率平均为40%,较好的县达77%以
上,最差的县为10%左右。
  1957年,全省共培训接生员7万余名,基本消灭空白村,全省新法接生率70%
左右,其中历城、利津、安丘等县新法接生率达85%以上,有的市区达90%以上。
  1958年,省卫生厅发出《关于人民公社办产院的几点意见》,要求农村尽快办
起妇产院。当年,烟台专区办起妇产院1739处,新法接生率达到80%;聊城专区建
立妇产院1383处,设产床5922张;昌潍专区建立县乡妇产院904处,大队产院2331
处,产床3777张;惠民专区建立妇产院1003处,有产床3436张。
  1960年,省卫生厅发出《关于加强妇幼保健保障母子健康的通知》,要求各地
(市)、县和厂矿企业全面普及新法接生,做好产前检查、产后护理和防视工作,提
高接生质量;巩固和提高妇产院,复训接生员;做到产妇入院分娩,消灭新生儿破
伤风和产妇产褥热;普及产前检查;在农村实行妇幼保健员、助产员划片分工负责
制;建立孕产妇登记,控制难产和子痫发生,努力消灭难产死亡。
  1961年,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和经费压缩,各地农村产院纷纷解体。至1964年,
全省仅有农村产院12处,床位69张。山东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新法接生工作消灭
新生儿破伤风,降低产妇染病率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有计划地训练和复训接生
员,装备接生用具;建立农村产院,在农村中基本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和降低产妇染
病率,合理解决接生员报酬和工分补助。
  1965年,省卫生厅发出《关于开办助产士短期训练班的通知》,制订《关于加
速为农村培养卫生人员的初步方案》,要求三五年内达到每个生产队有1~2名不脱
产的接生员。昌潍、烟台、临沂、惠民、德州地区先后举办助产士和接生员复训班,
增加计划生育理论和技术培训等内容。惠民地区建接生站487处,复训接生员6209
名,装备产包4596套,新法接生率70.2%;聊城地区新训助产员1301名,复训3119
名,配备接生包1428套,办农村产院50处,新法接生率71.53%;临沂地区新训接
生员1757名,复训3862名,发放脐带包5410个,配备产包3902个,新法接生率55.8
%。
  1966~1971年,全省接生工作有所放松。1973年,省卫生局再次提出普及新法
接生,逐步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产褥热,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临沂地区新
法接生率73.77%,昌潍地区新法接生率92%。1975年,聊城地区新法接生率87%,
德州地区新法接生率80%左右。1976年,临沂地区在生产大队合作医疗室的基础上
建立大队妇幼卫生室,新法接生率达到85%以上。
  1977年,省卫生局在推行新法接生的同时,要求科学接生。聊城地区新法接生
率94%;临沂地区新法接生率达100%,产前检查率在80%以上。
  1978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号召全省力争一年内使新法接生率达到95%以上,
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低于1‰,婴儿死亡率低于20‰,孕产妇死亡率低于3/万。
1979年,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一对夫妇一胎化”,新法接生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
全省新法接生率达97.45%,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27‰,产妇死亡率为5.5/万,
围产儿死亡率为14.84‰,婴儿死亡率为27.49‰。
  1980年后,全省广大农村妇幼卫生工作实行承包责任制,推行妇女保健的程序
化管理和围产期保健,普及科学接生。
  1983年,全省新法接生率达98.6%,产妇死亡率3.38/万,新生儿破伤风死亡
率0.12‰。1984年,全省新生儿死亡率为27.35‰。
  1985年,省卫生厅下达《科学接生标准》,各地办班学习,加强产院建设,开
展科学接生,要求女乡村医生及接生员必须做到“十会”: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
会识别高危妊娠,会消毒灭菌,会观察产程和发现胎儿窘迫,会识别和处理一般性
难产及新生儿窒息,会救新生儿窒息和能熟练掌握阿氏评分法及时抢救,会保护会
阴和能正确缝合Ⅰ、Ⅱ度破裂,会防止产前产后流血,会外理残留胎盘,会填写产
前、产时、产后各种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