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妇女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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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妇女〗〖保健〗〖清朝〗〖民国〗〖禁止〗〖缠足〗
  民国以前,山东省广大妇女自幼缠足,身心俱受摧残。自古相沿的传统接生方
法,产妇死亡率很高。1840年后,省内少数城市出现新法接生,但广大农村严重缺
医少药,仍靠旧法接生。
  1930年,山东省政府始转发南京国民政府禁止妇女缠足条例,劝禁妇女缠足。

    〖建国前〗〖根据地〗〖妇女〗〖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根据地妇女保健工作受到重视。1940年,山东省战时推行
工作委员会颁发《关于保健养病、育婴等费的规定》,规定男女双方均在机关、部
队及法定团体工作又无家庭供养者,所生孩子自哺乳期始,每月发给津贴费5元,
雇人代育者每月7元,直至孩子满3岁为止。14岁以上的女工作人员,每月加发卫生
费0.5元。1941年,山东省临时参议会下达《关于女干部保健及婴儿保育问题的通
知》,规定脱产妇女干部产后休假1~1个半月,发给生产费30元,休假期间给养津
贴照发。1944年,中共中央山东分局颁发《关于保育院的问题及产妇婴儿待遇的办
法》,规定女职工产后休假2个月,工资照发,并给予5~10元的津贴费。女工每月
由厂方发给卫生费0.3元,并酌给生理假,发给工资。

    〖民国〗〖妇女〗〖保健〗〖工作〗
  1947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卫生处直属卫生所开展妇女产前检查和新法接生。

    〖建国后〗〖妇女〗〖保健〗〖工作〗〖1949-1979〗〖任务〗
    〖妇幼保健〗
  1949年,省内开展妇幼卫生状况调查。
  1950年,省人民政府发出指示,指出妇幼保健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开展妇幼卫生,
训练助产员,改造旧产婆,推广新法接生。要求集中力量,狠抓五项工作:建立妇
幼机构,培训妇幼人员;改造旧产婆,推广新法接生;配合防疫工作,大力防治妇
女儿童传染病;加强托儿所管理,总结经验,以资示范、鼓励;开展妇女卫生宣传
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科学卫生知识,破除封建迷信。
  1951年,山东省根据全国第一次妇幼卫生工作座谈会精神,两次召开妇幼卫生
工作专门会议,通过《山东省、市、专署妇幼保健委员会组织办法(草案)》、《改
造旧产婆训练接生员实施管理试行办法》、《市区妇幼保健网站的组织推进试行办
法(纲要)》、《妇幼保健员训练办法》,要求各地在农村及中小城市大力推行新法
接生,改造旧产婆,训练助产员。省卫生工作队还携带展品到全省各地巡回展出。
  1951年,山东省贯彻国家劳动保险条例、女工保护条例及女工作人员产假规定,
制定妇女卫生保健措施,推行妇女“四期”(经、产、孕、哺)劳动保护规定;禁止
使用女工担任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种工作;女工负重量一般不超过25
公斤;女工怀孕7个月后和哺乳期4个月内,不得从事夜班工作;女工怀孕期间减轻
工作,照发工资;女工怀孕后可享受免费定期检查、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女工产
假56天,难产或双胎增加14天;怀孕不满7个月流产时,给假30天,工资照发;妇女
经期调干活不调湿活,孕期调轻活不调重活,哺乳期调近活不调远活(即“三调三不
调)。
  1952年,全省改造旧产婆1366人,产褥热死亡率为1‰。
  1954年,省内各级医院推行无痛分娩法,有效率达89%。
  1956年,省卫生厅组织济宁专区妇幼保健人员对该区托幼、儿保、助产、接生
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发现该区新法接生仍占少数,接生人员素质较差,报酬问题未
解决。对此,济宁专署及时采取措施,配备接生用具,复训接生人员,解决接生员
的工分报酬。
  1957年,山东省印发《劳动保护大纲》。省卫生厅委托青岛、济南两市妇幼保
健院及青岛卫生学校,举办全省助产士难产训练班,每期半年。
  1958年,全省部分县的产妇住院分娩率和新法接生率显著提高,基本消灭产褥
热和新生儿破伤风。冠县、临清、高唐、聊城、茌平、寿张等县住院分娩率92.2%,
新法接生率98%。1959年,菏泽专区大部分县、区推行孕妇挂牌制,开展产前检查。
  1961年,为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女工劳动保护的指示,省人民委员会下达《妇女
劳动保护试行规定》。妇女早产、流产及月经不调基本得到控制。
  1963年,济南市卫生局根据调查,提出更年期妇女亦应重点保护的建议,为妇
女“五期”(即经、产、孕、哺、更年期)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
  1964年,省人民委员会下达《女工保护工作暂行规定》。
  1965年,昌潍、烟台、临沂、惠民、德州5个专区,根据省卫生厅指示先后举
办助产士和接生员训练班,学习产前检查、科学接生、计划生育技术及难产处理等,
每期3个月。
  1977年,省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意见》和《全国
妇幼工作条例》,将妇女“四期”劳动保护改为“五期”劳动保护,增加更年期劳
动保护。山东贯彻全国妇女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组织专业人员在荣成县开展围产期
保健试点工作。
  1978年,全省普遍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和高危妊娠监护工作,普及孕妇自我监
护方法,推行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
  1979年,山东省组织调查济南、青岛、临沂、惠民等市(地)部分厂矿企业女工
劳动保护情况,发现重工业女工占15~33%,其中接触毒物者3.5%,职业病发生率
占2.25~7.95%。多数厂矿企业妇女保健设施很不健全,缺乏卫生室、哺乳室及孕
妇休息室的企业占80~90%。
  烟台地区各县(市)举办围产期医学学习班,推广围产期保健,实行围产期保健
科学管理;全区建立了县(市)、社妇幼保健人员例会制度及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死
亡报告制度,统一制定围产期管理记录表格,发放孕妇保健卡。全省学习烟台地区
的经验与做法,推行围产期保健管理,要求做到“一消灭”、“两报告”、“两加
强”、“四控制”(即消灭新生儿破伤风死亡,严格新生儿破伤风死亡报告和产妇
死亡报告制度,加强高危妊娠监护和加强计划分娩,控制子宫破裂、子痫、三度会
阴裂伤及产妇死亡发生率)。

    〖建国后〗〖工作〗〖妇女〗〖保健〗〖1980-1985〗〖妇幼保健〗
    〖围产〗〖孕产妇〗〖死亡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
    〖住院分娩率〗
  1980年,山东省贯彻中国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精神,要求各地妇幼卫生组织紧
密配合各级妇联,开展妇女“五期”劳动保护,坚持“三调三不调”和56天产假制
度,推广农村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及哺乳室的做法与经验。烟台地区实现围产保健
管理的大队达80%。全省市(地)以上医院大都设立遗传咨询门诊。惠民地区妇幼保
健站对产妇死亡原因进行调查,为围产期保健提供依据。
  青岛市成立了许多围产保健协作小组,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孕产妇保健卡片。山
东根据各地调查情况,提出凡是符合晚婚及计划生育要求的城市妇女,给予产假84
天,工资照发;农村妇女给产假60~90天,工分照记。省卫生厅还委托山东医学院
附属医院、省立医院、济南市妇幼保健院、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举办围产保健培
训班,培训地(市)县妇幼保健人员。
  1981年,为贯彻执行《全国城乡产妇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试行草案)》,省卫
生厅派人参加全国围产医学学术会议,学习有关围产医学的名词、定义、标准和统
计方法,研究危害孕产妇及胎婴儿健康的各种疾病,制定早期诊断和防治措施。省
及各地(市)举办围产期保健学术讲座或学习班,普及围产医学知识。省卫生厅在荣
成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传达全国围产医学学术会议精神,交流各地
妇幼卫生工作先进经验,参观荣成县9个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为贯彻会议精神,
济南市开展遗传病预防、高危妊娠监护、新生儿护理及妇幼保健网等问题研究;惠
民地区妇幼保健站举办全区围产期保健师资学习班;泰安地区举办各种形式的围产
保健学习班,培训县社妇幼医生、女乡村医生及接生员。全省产后访视率达99%以
上,产妇死亡率降到2/万。
  1982年,省卫生厅委托省人民医院举办全省围产医学基础知识学习班,时间1
周。德州、惠民等地举办妇幼医生学习班,统一使用各种登记簿(卡),建立“三簿”
、“六卡”登记制度,拟定七个常规。“三簿”,即孕产妇死亡登记簿、婴儿死亡
登记簿、传染病发生登记簿;“六卡”,为新生儿访视登记卡、孕产妇管理登记卡、
体弱儿访视登记卡、预防接种登记卡、晨间检查登记卡、妇女常见病防治登记卡;
“七个常规”,为产前检查、产后随防、体弱儿管理、集体儿童管理、儿童健康查
体、预防接种和新生儿管理。青岛市进行遗传咨询分析,提出妊娠指导方案,供全
省各地参考。昌潍地区统一印发孕妇评分标准和宫底高度百分位数值表,高危妊娠
管理达99.5%。
  全省各县均建立围产保健中心,每两处公社设一围产保健点,重点进行产前、
产时、产后保健。
  1983年,省卫生厅派出专家参加欧洲/中国围产监测商讨会,介绍烟台地区基
层妇幼保健工作情况。该区平均住院分娩率达50%,围产期管理达80%以上。省卫
生厅还组织全省卫生事业1/3重点县检查验收,邹县妇幼保健院获得第一名。
  1984年,省卫生厅发出通知,强调科学接生,规定自1985年1月1日起,在妇幼
卫生统计工作中统一使用“四簿四卡”(出生登记簿,孕产妇死亡登记簿,孕产妇
围产期管理登记簿,围产儿、新生儿、婴儿死亡登记簿和新生儿报告卡,围产儿、
新生儿、婴儿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妇女病检查治疗记录卡)。全省各
地结合程序化管理,推行“四簿四卡”制,提高初检率,对怀孕3个月的妇女进行全
面查体,登记卡片,进行科学筛选,确定是否继续妊娠,不适宜继续妊娠者,动员
终止。对怀孕28~36周者,每2周检查1次,特殊情况者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对高危
孕妇实行专案管理,加强监护,追踪治疗。各县充分发挥三级妇幼卫生网的作用,
做到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1985年初,省卫生厅确定在荣成县进行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试点:凡适龄青年
男女婚前作健康检查,进行婚姻保健;婚后妇女作妊娠检查和分娩保护,进行孕期
保健;学龄前儿童作健康检查,进行儿童保健。这一程序化管理内容分为孕前、孕
早、孕中、孕晚、分娩、产褥、新生儿、婴儿、幼儿、学龄前10个时期。上半年共
作婚前检查2695对,查出各种疾病患者162人。11月,全省妇幼卫生工作经验交流
会在荣成召开,充分肯定了荣成县的经验,要求在全省逐步推广。
  本年,省卫生厅下达《科学接生标准》,全省层层举办学习班进行学习。全省
还加强了产院建设,基本普及了围产保健,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7/万,产前检查率
80.2%,产后访视率63.7%,住院分娩率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