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骨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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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骨节病〗〖地方病〗〖防治〗〖工作〗〖地区〗〖建国后〗〖病因〗
    〖1956-1985〗〖流行〗
  主要分布在益都县西南部山区的23个村。
  1956年,山东省将大骨节病列入积极防治的疾病。1958年,省卫生厅制订大骨
节病防治规划。
  1959年2~5月,省大骨节病防治队在大骨节病流行严重的益都县进行调查研究
和防治工作,发现完全饮用窖水的6个村中,5个村发生大骨节病,且患病率高。在
仅饮用井水的14个村中,只有1个村发现1例病人。证明大骨节病与饮用的水源类型
有密切关系。全县确诊大骨节病462名,患病率5.5/万。
  本年,全省报告大骨节病的共有20个县,3072例。病人多为外省大骨节病病区
迁入人员。沂水县162例,原患病地点分别是辽宁(32例)、黑龙江(56例)、吉林(34
例)、山西(31例)、陕西(3例),属于在本县患病的只有6例。即96.30%患病者是来
自外省大骨节病区。
  1960年,青岛医学院在益都县王坟、朱崖、文登等公社进行大骨节病流行病学
调查,共查出大骨节病625例,其中579例是世居当地的居民,46例是幼年生活于东
北、西北大骨节病区,患病后回原籍。1965年,国家拨款在田庄打247米深的机井,
作为饮水井。
  1968~1969年,省卫生防疫站调查益都县23个村,在20个发病村中,田庄患病
率最高,为17.28%,较1959年大幅度下降;其次为王家崖,患病率为12.0%;其
余18个村患病率在8%以下。全县有大骨节病人634例。
  1972年,国家拨专款810万元修建仁河水库,解决病区人畜饮用水。
  1973年,昌潍地区及益都县卫生防疫站对王坟等公社再度调查。在王坟公社
46787人中查出病人255人,患病率5.24%。采用稀硫酸疗法治疗,有的病人3~4天
后即感关节疼痛减轻。
  1981年6~8月,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和益都县地方病防治研究所重点调查益都
县王坟公社的岭子、五里公社的田庄、王坟公社的冯崖3个自然村,岭子患病率6.
88%,田庄患病率11.63%,冯崖未查出病人。3个自然村水源总硬度和水中钙、镁、
硫酸根均低于正常值,铁、锰、硝酸氮、氨氮、亚硝酸氮、耗氧量除田庄机井外,
均高于正常值数倍。饮水与大骨节病的关系不明显。
  1982年5~9月,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等在益都县4个公社大骨节病病区19个原
发病村调查16226人,查出大骨节病人451例,患病率2.78%,水质检验结果表明,
病区饮水矿化度、硫酸根偏低,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腐植物明显偏高。病
区患病村及靠近病区非病村水、粮、发硒含量均低于远离病区对照村。
  山东省大骨节病的防治采取以改水为中心的综合性防治措施,至1985年,在23
个原发病村19995人中,饮上机井水的22个村197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