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市皮肤病防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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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肤病〗〖防治〗〖机构〗〖专科病〗〖县级〗〖数量〗〖人员〗
  自1955年起,麻风患者较多的县市陆续建立麻风防治站(所),50年代共建58处。
后改称皮肤病防治站(所)。
  1958年底,全省县级麻风防治机构共有人员530余名。1985年底,全省有县级
皮肤病防治站(所)64处,人员8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