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中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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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行政〗〖管理〗〖中医〗〖民国〗〖筹建〗
    〖中央国医馆山东分馆〗〖1938〗〖规定〗〖考试〗
  山东省始有中医管理的确切年代,无可靠资料记载。清末至中华民国初期,省
及各地方官府对中医药的管理,时有时无,且记载不详。
  1929年2月,南京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中央卫生委员会会议,通过汪大燮等人
提出的《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对此,山东中医药界极为愤慨。
经过全国中医药界团结斗争,迫使“废止旧医”提案暂不执行。
  为弘扬中医,山东中医药界积极筹建山东国医分馆,但因经费拮据,迟迟不能
成立。1933年6月21日,中央国医馆致函山东省民政厅,要求按月拨专款补助,以
资提倡。省民政厅于7月20日复函,以“本省财力支绌,并无董事会之筹集”为由,
不予拨款。经过中医界努力,1936年4月6日,中央国医馆山东分馆成立。
  1938年2月26日,日伪山东省会警察局发布考试中医通告。通告规定:普通科
考试科目为内难经、本草、脉诀、古方概要、妇科、伤寒、温症、疫症等;专科(
外科、儿科、眼科、喉科、伤科、针灸科)考试科目为内难经、古方概要、本草、
脉诀等。
  1939年,日伪山东省会警察署对济南中医进行考试,合格者26人。次年4月18
日,日伪省会警察署又对济南中医进行一次考试,报名应试者52名,录取普通科29
名、专科3名。

    〖卫生〗〖建国前〗〖解放区〗〖行政〗〖根据地〗〖医院〗
    〖中医〗〖工作〗〖管理〗
  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八路军山东纵队和一一五师创办多处部队医院,吸收爱国
中医药人员入院工作,为抗日军民服务。1940年,临沂抗日民主政府组织中医界人
士防治传染病的流行,组织中医药人员为战争服务。胶东、渤海等地区成立了医药
合作社,支援抗日战争,解决当地群众缺医少药的困难。

    〖管理〗〖民国〗〖行政〗〖卫生〗〖中医〗〖审查〗〖1946〗〖考试〗
  1946年4月,国民党山东省民政厅卫生科聘请省内知名中医7人,组织中医审查
委员会,共审查中医315人,合格者164人。同年11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成立开业
医事人员审查委员会,12月13日,国民党山东省政府通过《山东省收复区开业医事
人员考询办法》和《考询委员会组织规程》,在省内考试中医,但未能完全推行。

    〖建国前〗〖解放区〗〖卫生〗〖行政〗〖管理〗〖济南〗〖卫生局〗
    〖中医〗〖考试〗
  1949年3月,济南特别市人民政府卫生局对审查不合格但又具备开业能力的中
医人员进行考试,参加考试者122人,及格105人。凡经考试及格者,准予担任医师
或助理医师,并发给临时开业许可证。1949年底统计,全省有中医人员10813人,
西医人员6746人。

    〖建国后〗〖卫生〗〖行政〗〖中医〗〖管理〗〖机构〗〖设置〗〖考试〗
  1951年6月6日,山东省召开卫生行政会议,传达毛泽东主席关于团结新老中西
医各部分医药卫生人员的指示,贯彻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卫生人员登记审查给证
办法》和“中医科学化”、“西医大众化”的口号。11月,省卫生厅召开中医工作
会议,提出了对今后中医工作意见和中医进修计划草案。同年,省卫生厅医疗预防
处设中医科,负责全省中医管理工作。
  1952年秋,省卫生厅拟定《山东省给证工作计划和办法》,在济南、青岛、烟
台、潍坊、徐州等5市试点。9月,省卫生厅成立医事人员登记审查委员会,负责登
记和审查工作。10月,卫生部发布《医师、中医师、牙医师、药师考试暂行办法》,
省卫生厅据此对未发证的中医人员,组织进修西医课程,考试西医科目。由于该考
试办法及合格条件要求过高,有明显限制中医发展的倾向,引起中医界的反对。
1954年1月,省卫生厅决定停止对高中级卫生人员的审查登记工作。
  1954年9月,山东省第一届中医代表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回顾了建国后中医工
作走过的道路,开始纠正歧视中医的错误做法,并确定组织中医学会,举办中医进
修班,取消“干部治病使用中药不准报销”的规定,修正有关中医中药的税收及地
方中医参加卫生防疫期间的生活待遇的规定,协助中医人员组织联合诊所等。

    〖1955〗〖建国后〗〖中医〗〖管理〗〖办法〗〖山东省西医学中医委员
会〗
    〖山东省立中医医院〗〖成立〗〖山东省中医委员会〗〖开业〗〖成立〗
  1955年3月10日,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的批复,取消对中医要求过高、限制过
严的某些管理办法,确定凡在群众中有威信或有一技之长者,都可开业行医。4月
12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山东省中医委员会。6月,山东省西医学习中医委员
会成立,并成立由刘惠民、韦继贤等9位知名中医师组成的西医学习中医教研组。7
月5日,山东省立中医医院在济南成立。

    〖中医〗〖建国后〗〖卫生〗〖行政〗〖管理〗〖培训〗〖日期〗
    〖省卫生厅〗〖设立〗〖中医处〗〖省立医院〗〖中医科〗
    〖山东医学院属医院〗〖中医部〗〖普及〗〖针灸〗〖中西医结合〗
  1956年4月27日,省卫生厅设立中医处。1957年,省立医院设中医科。1958年
10月,山东医学院附属医院设立中医部,吸收中医22人。至12月底,全省各级医院
聘请2000余名中医药人员进院工作。
  1959年1月,省卫生厅派出中医工作队,在全省普及针灸疗法,组织在职西医学
习中医。省中医进修学校182名师生分两批,组成6个工作队分赴临沂、济宁、烟台、
昌潍、淄博、聊城6个专区、市进行中医培训工作,济南、青岛卫生局各组成两个
小队,负责两市所属各县中医培训工作。年内,全省共培训针灸师资1045名,为人
民公社培训针灸员43900人。
  1962年7月,山东省中医工作会议在曲阜召开,会议修改了《中医工作试行条例》

  1971年4月,济南军区后勤部、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在济南召开山东省中西医结
合工作会议,传达了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关于中西医结合的批示和全国中西医
结合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全省继续开展西医学习中医活动,举办西医离职学习中医
班。
  1973年,省卫生局设立中西医结合办公室,管理全省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1976年7月26日,山东省中西医结合领导小组成立。

    〖建国后〗〖1977-1979〗〖行政〗〖管理〗〖中医〗〖队伍〗〖选拔〗
    〖卫生〗〖考试〗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医队伍萎缩。1977年统计,全省中医人员仅有11245
人,比1958年的20433人减少9188人。
  1978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批转卫生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解
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同年12月26日,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发出通
知,决定1979年从集体所有制和散在城乡的中医药人员中选拔一批人员转到全民所
有制医疗卫生单位工作。1979年5月底统计,全省中医药人员共报名17663人,经地、
市、县(区)选拔办公室反复核实,实际参加考试的16923人,其中报考中医15213人,
中药1710人。6月,山东省中医药学术鉴定委员会、中医药人员选拔办公室成立。7
月各地、市进行复试,8月底开始录取。根据标准择优录取中青年中医药人员1402
人(中医1121人,中药281人),录取名老中医师88人,老药师10人。
  为充实各级中医院及医药院校和各级综合医院的中医科,1979年10月,省卫生
局、省劳动局、省人事局联合下达《关于从集体所有制和散在城乡的中医中考核录
取中医人员的补充通知》,录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成为国家职工,享受全民所有
制有关待遇。同时发出《关于退休中医药人员复职问题的通知》。本年,全省共办
理复职中医药人员1483人,其中全民所有制680人,集体所有制803人。

    〖1980〗〖建国后〗〖卫生〗〖行政〗〖管理〗〖1981〗〖中医〗〖个体〗
    〖开业〗〖条件〗〖资格〗〖审查〗
  1980年,山东省开始执行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
告》。1981年5月统计,全省已有2196名中医个体开业。1981年8月,省卫生厅印发《
山东省个体开业行医的联合诊所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申请开业的条件,加强了
管理,对3000余名申请开业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