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市地卫生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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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机构〗〖行政〗〖清朝〗〖设置〗〖范围〗〖青岛〗
    〖德国〗〖管理〗
  1898年,德国强迫清政府签订《胶澳租借条约》后,德国胶澳总督曾设立医务
局,负责管理卫生清扫和检查监督药铺(房)及颁发临时营业执照等;海港检疫由航
政局负责管理。医院管理由总督府内设的医院监理部承办。总督府每年发布大量有
关卫生、防疫、医药、海港检疫等方面的法令、布告。

    〖民国〗〖卫生〗〖青岛〗〖行政〗〖管理〗〖机构〗〖范围〗〖设置〗
  1922年12月,北京政府收回青岛,设立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医药卫生由政务课
卫生股负责。1923年3月,在青岛设立胶澳商埠卫生局。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接管胶澳,设立青岛特别市。7月,撤销卫生事务所,
成立青岛特别市卫生局,下设3个科。

    〖建国前〗〖根据地〗〖解放区〗〖机构〗〖设置〗〖管理〗〖行政〗
    〖卫生〗〖范围〗
  1941年2月,解放区胶东行政联合办事处在海阳成立专事卫生工作的卫生股,7
月更名为胶东行署卫生科。
  1942年12月,鲁中南行政公署卫生科在沂水县马家崖成立,负责行署辖区内的
卫生行政工作。1943年1月,滨海专员公署卫生科在莒南县朱边成立。
  1946年,渤海行署成立卫生局。
  1947年4月,济南市政府成立省会卫生事务所。下设医务、防疫、总务三科,
职员30余人。主要负责医疗保健、传染病调查、预防接种、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
卫生宣传等。1948年9月27日,济南市特别军事管制委员会卫生部接管该市卫生行
政,管理全市卫生工作。次年,济南市设立卫生局。
  1948年3月,淄博全境解放,卫生工作由淄博工矿特区民政科负责。同年8月,
华东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山东工矿部卫生科在博山建立,设办公室及医疗保健、
药政材料、医训、总务股,负责东至胶东、西至济南、北到滨海、南至徐州贾旺范
围内的厂矿卫生管理工作。
  1948年4月,潍县城解放,潍坊特别市设立卫生局,下设医教科、保健科和材
料股,工作人员25人。
  1948年8月,鲁中南行政公署卫生局在沂水成立。工作人员12人,设办公室、
医政科、财务科和医疗队,辖7个专员公署卫生科。
  1949年6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青岛,卫生系统的
工作由军管会卫生部接管,下设秘书室及医政科、材料科、总务科。1949年8月17
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卫生局建立,设文书股、医政股、防疫股、保健股、兽医股、
医疗队,职员共计77人。
  至1949年底,全省市地级卫生行政机构设置基本健全。

    〖卫生〗〖行政〗〖机构〗〖管理〗〖建国后〗〖设置〗〖范围〗
    〖1950-1985〗〖人员〗〖地区级〗
  1950年4~8月,全省卫生行政机关进行整编,3个行署卫生局(科)随行政区划
改变而撤销。全省划为11个专区,多数专区设立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除医疗外,
一般设医政、防疫、妇幼保健3个股,兼管卫生行政事宜,实行医政合一。济南、青
岛、烟台、徐州4个市均设卫生局。
  1951年,地级卫生行政机构单设,各专署相继恢复或建立卫生科,至1952年医
疗与行政管理全部分开,专区的医药卫生管理工作逐步正规。
  1952年行政区划调整,徐州、新海连市及苏北7县划归江苏省,其卫生局(科)
随之移交;平原省撤销,聊城、菏泽、湖西专区划归山东,菏泽、聊城、湖西专署
卫生科随3个专区移交山东。
  1953年8月,沂水专署撤销。沂水专署卫生科并入临沂专署卫生科。11月7日,
滕县专署改为济宁专署,滕县专署卫生科改称济宁专署卫生科,驻济宁。
  1955年3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淄博工矿特区改为省辖淄博市。建立淄博市卫
生局,隶属淄博市人民委员会,设秘书、医疗预防、妇幼科。
  1956年4月,德州专署撤销,专署卫生科相应撤销,工作人员分至聊城、惠民
专署卫生科。
  1956年6月,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市卫生局整编。整编后的卫生局共有8个科:
秘书科、人事科、财务计划科、医疗预防科、药政科、妇幼卫生科、宣传教育科、
机关卫生科。
  1958年,机关精简整编,各专署将文教、卫生和体委合并为专区文教卫生督导
组,组内一般有3~5人分管卫生工作。
  1959年,专署文教卫生督导组撤销,各专署设卫生局。
  1967年至1968年,各市地卫生工作由市地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卫生组管理。
  1969年,各市地卫生局陆续恢复,一般设办公室、政工组、业务组等办事机构。
1970年后,多数设有医政、药政、防疫、爱卫会等组(室)。
  1980年,省内各地区行政公署卫生局改称地区卫生局。
  1984年,进行机构改革。各市地卫生局一般设办公室、政工科、医政科、药政
科、防疫科、科教科、中医科、计财科。属事业编制的有爱卫会办公室、公费医疗
办公室、地方病办公室、医学会办公室、红十字会办公室等。
  1985年,各市地卫生局机关工作人员数为:济南市80人,青岛市85人,淄博市50
人,枣庄市64人,东营市41人,烟台市34人,潍坊市50人,济宁市41人,泰安市30
人,惠民地区35人,德州地区42人,聊城地区42人,临沂地区36人,菏泽地区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