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毒物作业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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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物〗〖作业〗〖卫生〗〖劳动〗〖测定〗〖防治〗〖措施〗〖污染〗
    〖建国后〗〖1956-1965〗
  1956年,山东省开始对生产环境中的毒物进行测定,对接触职业毒害的工人进
行健康检查,掌握职业中毒的情况,制订防治措施。
  1958年,山东省各地市出现了一批“小土群”工矿企业。由于土法上马,设备
简陋,而且多为开放式生产,跑、冒、滴、漏十分严重,造成严重污染。
  1962年,部分厂矿企业改进了防毒措施。青岛市大部分工厂对铬酸作业采取了
排毒措施,减轻了铬酸的危害。山东新华制药厂(在淄博市)改进工艺,防止跑、冒、
滴、漏、循环用水等,车间硝基苯、乙醚等毒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济南裕兴化工
厂将铬酸钠的浸出、拌料等工序改为密闭和机械操作,使车间毒气浓度符合国家卫
生标准。
  1964年,省卫生厅要求城市综合医院设置职业病防治科(组),由内科、皮肤科
主治医师、有经验的住院医师和护士、检验人员组成。职业病科的主要任务是进行
有害作业工人的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调查、预防、报告,劳动能力鉴定,
以及研究、制定职业病诊断标准、治疗方案、防治计划和技术人员的培训等。
  1965年8月,省卫生厅、省劳动厅、省总工会在全省厂矿企业职业病防治及劳
动卫生会议上,肯定了烟台电镀厂的无毒电镀、烟台机床附件厂的静电喷漆、新华
制药厂热水代替苯提取法、非那西丁生产自动化遥控操作等措施,批评了五○一厂
电解铝车间环境堵塞,不能通风排毒的问题。

    〖职业病〗〖氯丙烯〗〖末梢神经炎〗〖研究〗〖建国后〗〖毒物〗
    〖作业〗〖卫生〗〖劳动〗〖防治〗〖诊断〗〖调查〗〖1971-1977〗
  1971年,省人民医院职业病科门诊发现首例氯丙烯中毒所致末梢神经炎,患者
为济南石油化工厂生产环氧丙烷的工人。后在该厂陆续发现同病患者5人。国内外
未见氯丙烯引起末梢神经炎的报道,经过现场调查、临床体检和肌电图检查及卫生
毒理室毒理实验,证实为慢性氯丙烯中毒引起的末梢神经炎,确认是新的发现。从
本年开始,省人民医院职业病科对氯丙烯中毒所致末梢神经炎进行深入研究。
  1972年,省卫生局组织职业病防治小分队分4批深入各地市百余家厂矿企业,
对职业中毒的调查、防治进行技术指导。济南市槐荫区对108个有职业性毒害的工
厂,组成8个职业病防治片,形成基层职业病防治网,定期检查,进行劳动环境中
毒物监测,及时改进防治措施。省卫生局在全省推广了这一做法。
  1975年,省卫生局在《关于加强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省
内一些厂矿企业还未消除有毒害因素,有的厂矿的铅作业工人尿铅超过正常值的80
%,电解铝作业工人受到氟损害的占14.4%,要求全省各级党政部门加强领导,召
开专题防治会议,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充实和稳定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队伍,组
织医务人员深入厂矿企业基层单位,进行群防群治。
  1977年,省立医院职业病科完成了氯丙烯中毒所致末梢神经炎研究。通过对患
者随访,观察慢性氯丙烯中毒的临床特点,探讨早期诊断指标,研究出预防和治疗
措施。依据这项研究成果,山东省卫生厅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共同起草了
国家慢性氯丙烯中毒末梢神经炎诊断标准。

    〖建国后〗〖毒物〗〖劳动〗〖作业〗〖卫生〗〖职业病〗〖结果〗
    〖1979-1985〗〖中毒〗〖诊断〗〖机构〗〖普查〗=〖调查〗
  1979年,省卫生厅决定在省、市地分别建立职业中毒诊断小组,颁发了《山东
省职业病诊断试行办法》,规定只有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包括综合医院职业病科)、
职业病诊断小组,有权诊断职业中毒。
  1979年2月~1981年12月,全省进行职业中毒普查。省卫生厅、省劳动局、省
总工会、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848名专业人员,组成67个普查小组,对全省县属以
上国营和集体企业,接触铅、苯、汞、有机磷、三硝基甲苯、锰、苯的氨基硝基化
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铬盐、无机氟、氯乙烯、丙烯腈、环氧氯丙烷、丁二烯、
有机氟、有机锡等15种毒物的工人进行普查。全省检查接触有毒物质的厂矿、企业
4560个,接触有毒物质作业的职工193268人,检查74604人,检出中毒患者2770人,
患病率为3.71%。这次普查摸清了山东省15种毒物的危害状况和分布情况,为全省
职业中毒防治提供了依据。
  1980~1983年,齐鲁石油化工总公司医院皮肤科对省内5个城市25个单位经常
接触石油、沥青的1514名工人进行调查,并对496人作了斑贴试验。斑试物采用国
内17个炼油厂生产的氧化、直馏、绝缘的沥青、渣油和原油共30种,同时作了光斑
试验和动物试验,结果均为阴性,证实国产石油,氧化、直馏、绝缘的沥青、渣油、
原油均无光感作用。研究中发现,国产石油沥青对皮肤的主要损害为皮肤搔痒、痤
疮、毛囊炎、色素沉着和扁平疣样等。  
  1984年,省劳动卫生研究所、省立医院职业病科等联合组织的研究组,完成了
有机氟中毒防治研究。该组在济南化工厂调查研究达12年,研究表明,有机氟中毒
的临床表现主要为呼吸系统损害,有机氟中毒潜伏期较长,早期确诊至关重要。
  1985年,全省12个市地的73个县市区完成了乡镇(区街)企业职业危害调查,涉
及25个行业、30多种有害因素,其中毒物20余种。共调查接触毒害职工18.5万人,
体检4.2万人,查出职业病患者153名,其中职业中毒77名。监测尘、毒和物理危害
因素作业点4072个,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1337个,合格率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