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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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1月(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 颁布的《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规定了初级师范学堂
开设的课程。完全科开设的科目分12种,即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教育学、历史、地理、算学、
博物、物理及化学、习字、图画、体操。另外,视地方情形,尚可加外国语、农业、商业、手工业之
一科目或数科目,即选修课。要求“教授时数每星期三十六点钟”。1906年,《女子师范学堂章程》
颁布,女子师范学堂完全科科目共13种,即修身、教育、国文、历史、地理、算术、格致、图画、家
事、缝纫、手艺、音乐、体操等,合计每周授课34小时。山东的15所初级师范学堂均按照清廷的规定
开设课程。
1910年(清宣统二年),山东优级师范学堂各科课程为:优级文科以地理、历史为主外,有法制、
理财、生物、算学等课程;优级理科以算学、物理、化学为主外,有手工、博物、国画、心理、气象
等课程;其伦理、经义、论理、国文、东文、英文、教育、体操八种,则为两科通习课程。优级预备
科有伦理、经学、国文、东文、英文、地理、历史、数学、物理、化学、博物、图画、体操等课程;
改公共科后,减去地理、物理、化学、博物、图画五种,加入办学一种。完全科为伦理、教育、心理、
经学、国文、东文、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农学、博物、图画、体操等课程。初级简易科
为伦理、心理、教育、经学、国文、东文、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博物、农学、图画、体
操等课程。初级班为修身、伦理、教育、讲经、国文、历史、地理、算学、理化、博物、英文、习字、
音乐、图画、体操等课程。
民国初年,教育部颁布的师范学校课程为:修身、读经、教育、国文、习字、外国语、历史、地
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农业、商业、乐歌、体操。
女子师范学校的课程,比上述科目少农业、商业;外国语为随意科;增设家事、园艺、缝纫。其
它相同的科目,女师所用教材内容均较浅近。
五四运动以后,师范学校的课程有数项改革:(1)废止读经;(2)国文改国语;(3)修身改
为公民;(4)注重教育科学;(5)注重体育。
1923年以后,全国教育联合会制定的师范课程标准纲要规定,高中师范科及后期师范公用课程标
准为:
(1)必修科目:国语、外国语、人生哲学、社会问题、世界文化史、科学概论、体育、音乐。
共68学分。
(2)选修科目:a组注重语文及社会科学。设国语、外国语、西洋近代史、地学通论、 政治概
论、经济概论、乡村社会学。至少选修20学分。b组注重数学及自然科学。设算术(包括珠算)、代
数、几何、三角、物理、化学、生物、矿物地质学、园艺学、 农业大意。至少选修20学分。c组注重
艺术及体育。设图画、现代教育思潮、幼稚教育、保育学。至少选修8学分。
师范学校必修科目还有:心理学入门、教育心理、普通教学法、各科教学法、小学各科教材研究、
教育测验与统计、小学行政、教育原理、实习。共修48学分。
1923年拟定的课程虽是草案,但为各师范学校采用,只是由于各校具体情况不同,所开科目有所
增减。
1927年以后,教育部公布的高中师范科暂行课程标准为:
(1) 必修科目:党义、国语、历史、地理、生物学、化学、物理、算学、社会学及社会问题、
体育、音乐、伦理学、教育概论、教育心理(包括儿童心理)、教育测验与统计,小学教材研究、小
学行政、小学教学法、健康教育、小学教师应用工艺或农业、小学教师应用家事、小学教师应用美术、
小学教师应用音乐、实习、军事训练。共修145学分。(其中家事由女生专习,以代军事训练)。
(2)选修科目:人生哲学、乡村教育、民众教育、低年级教学法、图书管理学、地方教育行政、
教育史、比较教育。
为便于小学教学应用或学生学习,选修科目以性质分艺术组、体育组、实用技能组、语文组、数
理组、社会科学组。
以上必修、选修科目需修满162学分,方可毕业。
1933年,教育部公布的师范学校课程为:公民、国语、历史、地理、算学、物理、化学、生物、
体育、卫生、军事训练(女生习军事看护)、劳作、美术、音乐、伦理学、教育概论、教育心理、教
育测验及统计、小学教材及教学法、小学行政、实习。
因此时在农村普遍建有乡村师范学校,故增设关于乡村教育及农业科目。
简易师范学校之课程为:公民、体育、卫生、国语、数学、地理、历史、植物、动物、化学、物
理、劳作、美术、音乐、教育概论、教育心理、乡村教育及民众教育、教育测验及统计、小学教材及
教学法、小学行政、实习。
各类师范学校均采用学分制(一学分通常指每周上课一小时而言)。初级部修满168学分,师范
部修满160学分,方可毕业。
抗日战争爆发后,山东大部分城镇沦陷。1940年日伪占领区的省立女子师范学校课程设置,前师
为:修身、体育、生理、国文、日语、算学、珠算、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物理、美术、音乐、
教育概论;后师为:修身、体育、生理、国文、日语、算学、珠算、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物理、
美术、音乐、教育概论、矿物劳作、教育心理、教学法、小学行政,另有选修科教育史、幼稚教育。
原来的师范教育课本一律被禁止使用, 代之以贯彻奴化教育的方针而删改修订的教科书, 其内容充
满了“中日共存共荣”、“建立东亚新秩序”等侵略思想。
山东老解放区师范学校的课程设置因时因地制宜,不尽相同,归纳起来可分以下几类:(1)政
治课,包括时事政策、政治理论、哲学常识;(2)文化课,包括国语、数学、 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动物、植物、生理卫生;(3)专业技术课,包括教育学、 心理学、音乐美术、国语教学法、
算术教学法;(4)实践课,包括教学实习、社会宣传、参加民众运动等。
1948年11月,省政府颁发了《初级师范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初级师范的课程设置是:国语、
算术、政治常识、历史、地理、卫生、自然、教育、新文字、唱游、美术课程。
表4—2
1950年8月, 省政府制定了《师范学校暂行教学计划》。三年制前期师范所开课程为:国文、数
学、政治、教育学概编、儿童心理学、历史、地理、自然、物理、化学、生理、音乐、美术工艺、体
育、教材教法、儿童生活指导。后期师范所开课程为:国语、政治、教育、历史、地理、化学、物理、
生物、算术、艺术、体育、音乐。
表4—3
表4—4
1952年起,全省中等师范开始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教学计划,逐步开设了语文及教学法、
数学及算术教学法、物理、化学、达尔文理论基础、自然教材教法、地理及教学法、历史及教学法、
政治、心理学、教育学、学校卫生、体育及教学法、音乐及教学法、美术及教学法、参观实习等课程。
第一、二学年上课36周,每周31—33课时,第二学年上课32周,每周31课时,3年共授课3368课时。
表4—5
1958年—1960年,随着山东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教材的改革,师范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做了
某些调整,如增设政治课、农业知识课,增授乡土教材,加强外国语教学,改革中师教学内容,增加
文化课比重, 减少教育专业课授课时数, 停授心理学、各科教学法,不单独进行教育实习等等。从
1960年秋入学的新生开始,条件较好的师范学校执行三年制文理分科制, 每年授课36周,周学时控
制在25课时左右,3年授课总时数2700课时。文科开设课程有政治、语文、外语、历史、地理、教育
学、体育共7种,理科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学、体育共8种。分科从第二学
年开始。一年制中速师、二年制初速师不分科。文化课除内容减少外,还删去物理、化学课,改设科
学常识课,删去历史、地理课,改设史地常识课。
1958年—1966年山东创办工读师范学校,课程设置为:二年制教师班,可开设政治、语文、算术、
代数、教育学、体育、生产劳动和生产基础知识等课,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理化、常识、史地常识、
音乐、美术等课。一年制教师班,可开设政治、语文、算术、教育学、体育、生产劳动和生产基础知
识等课,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音乐、美术等课。
1962年2月, 省教育厅分别制定《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暂行教学计划》、《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暂
行教学计划》。师范学校所设课程为: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及小学体育教材
教法、音乐及小学音乐教材教法、美术及小学图画手工劳动教材教法、教育学、小学语文教材教法、
小学算术教材教法、书法、教育实习等课程。幼儿师范学校所设课程为:政治、语文、幼儿园认识环
境及语言教学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体育及幼儿园体育教学法、音乐及幼儿园音乐教
学法、美工及幼儿园图画手工教学法、幼儿卫生、幼儿心理、幼儿教育学。
表4—6
表4—7
1963年,省教育厅对中等师范学校的教学计划又作了调整修改,三年制中等师范所设课程为:政
治、语文、小学语文教材教法、数学、小学算术教材教法、物理、化学、生物、农业生产知识、历史、
地理、教育学、教育心理、体育及小学体育教材教法、音乐及小学音乐教材教法、美工及小学图画手
工教材教法等课程。
1966年,根据中等师范学校面向农村、面向小学的特点,省教育厅确定中师全年教学为8个月左
右, 生产劳动两个半月左右。所设课程为:政治、语文、数学、教育方针政策、物理、化学、史地、
农电知识、卫生保健、体育、音乐、美工、教育实习。
1973年,省革委教育组下达了中等师范教育几个问题的试行意见,规定中师必修课为:政治、语
文、数学、物理、化学、体育、教育;选修课为音乐或美工。
1978年,省教育局下发了《关于中等师范教育几个问题的意见》,规定凡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三
年学制的,可采取二、一分段的方式,第一、二学年,为基础教育阶段,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
理、化学、外语、史地和音、体、美等课程。第三学年,为专业教育阶段,按照本人志愿及其学业专
长,实行文理分科。文科:以语文、历史、政治作为专业学科,以数学、外语、体育等作为普通学科;
理科:以数学、物理、化学作为专业学科,以政治、语文、外语、体育等作为普通学科。有条件的学
校,还可开设外语专业和艺术专业。外语专业以学习英语或俄语为主,将政治、语文、数学、体育等
列为普通学科。艺术专业以学习音乐、体育、美术为主,将政治、语文、数学等列为普通学科。在专
业教育阶段,开设体现师范教育特点的教育专业课,即教育学、心理学和各科教学法。这期间,学科
专业课、普通课、教育专业课的教学时数,按6: 3:1的比例划分。凡招收高中毕业生,实行二年学
制的中等师范学校,一开始即可按照学生的志愿及其入学考试的各科成绩划分专业,按专业编班学习。
1980年9月, 教育部颁发了《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
草案》。从1981年秋季起,全省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一律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教学计划。普师
开设的课程有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理卫生学、历史、地理、心理学、教育
学、小学语文教材法、小学数学教材法、小学自然常识教学法、体育及体育教学法、音乐及音乐教学
法、美术及美术教学法等。幼师开设的课程有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历史、地
理、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语言常识教学法、计算教学法、体育及体育教学法、美工及美工教学
法、音乐及音乐教学法、舞蹈等课程。
表4—8
1981年4月, 省教育厅下发《中等师范学校二年制(招收小学民办教师师范班)教学计划试草案》,
规定二年制小学民办教师师范班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理卫生、历史、
地理、心理学、教育学、体育、音乐、美术、文选和写作、语文基础知识、小学语文教材教法、小学
数学教材教法等课程。
1985年,省教育厅印发《招收六八年前高中毕业的民办教师中师班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通
知,规定该班课程设置为政治、语文、数学、心理学、教育学、音乐、体育、美术、自然常识、史地
等课程。
1990年,省教委根据国家教委1989年颁发的《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的精神,
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省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 》,规定3年制中等师
范学校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包括小学语文教材教法)、数学(包括小
学数学教材教法)、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包括少年儿童生理卫生)、历史、地理、小学心理学教
程、小学教育学教程、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等。选修课一般开设文化知识、小学各科教
材教法、艺体及职业技术教育等类课程。要求学生在每类课程中至少选修一门,选修课的总学时不少
于300学时,文化知识类,每生选修120课时左右;艺术体育类,每生选修60课时左右;小学各科教材
教法类,每生选修60课时左右;职业技术教育类,每生选修60课时左右。
表4—9
教育实习

清末的师范学堂已在教学工作中开始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为便于师范学生教学、管理实习,各师
范学堂均附设小学堂,优级师范学堂有的还附设了中学堂。如济南师范于1906年5月在慈仁院办起了
一所附属高小学堂。
民国时期,师范学校普遍注重了教育实习,1912年(民国元年)公布的《师范学校令》明确规定,
为便于学生实习起见,师范学校应设附属小学校;女子师范学校除附小外还应附设蒙养园(幼儿园)。
1932年公布的《师范学校法》明确指出应注重教育实习,并将其列入师范学校教学必修科目,共20学
分,师范学校和乡村师范学校的教育实习均安排在第三学年。师范学校为第一学期每周9学时,第二
学期每周12学时;乡村师范学校第一学期每周3学时, 第二学期每周18学时。并规定师范学校学生实
习时,应由其所实习的学科教员、教育学科教员及附属小学教员到场指导。学生实习的场所,除自设
的附属小学及幼稚园外,并得在附近小学及其他相当学校实习。
这一时期的济南师范附设了两个附属小学:济南南城根市模范小学为一师附属小学第一部,北园
双桥寺小学为一师附属小学第二部。这两处附属小学在当时均较著名,内分初小、高小两部。山东省
立第四乡村师范学校的学生实习颇有特色,实习分为参观、试作、实作、讨论四步。参观多在第三学
年,在乡师附小及邻近各小学进行,其目的在于观察教学和学校管理。另外在后二年各学期中及毕业
后,还要进行社会考查和毕业参观。试作和实作均在第四学年进行,地址在学校附设实验区内各小学。
在试作和实作期内,学生都住在指定的小学里。试作和实作相继施行,各占第四学年实习时间之半。
在试作期内,在各小学教师辅助之下,让教生(即实习生)将所学的教学原则和参观所得到的经验,
实地运用,以期达到熟练地步。讨论分为三种:在各小学里试作和实作时,每日一次讨论会,主要是
听取原任小学教师意见。在实验区的中心小学,每周末由指导员召集全体教生开一次讨论和批评会,
以改进和更新实作要点。实作终了时,开总讨论会一次,以总结过去,策励将来。该校实习范围比较
广泛,有教学实习,如示范教学、编写教案等。有行政实习,如职员实习、儿童课外活动实习、各种
会议实习等。有乡村活动实习,如民众夜校、家庭访问、国术团、露天学校、代笔问字处、储蓄会、
造林运动以及各种宣传活动。这一时期的各县师范讲习所也普遍注重了教学实习。 如博山县师范讲
习所采取的措施是:(1)附设实验小学。于讲习所后院成立了具有四个年级的初级实验小学作为经
常实习园地。 (2)固定实习点。讲习所经县教育科与多处小学联系协商,定为固定实习点,并聘请
上述各校的有关教师作教导员。(3)加强实习指导。指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给学生做课堂教学示
范。
1948年,省政府公布《初级师范工作要点草案》,规定教育实习为学生业务课,安排在第二学年
最后一个月,按照目的与计划进行分组实习。以三至五人为一组,分别到一个小学去,代表原来教员
上课及管理儿童,或分组进行成人识字班、夜校及黑板报、通讯组、村俱乐部、文娱活动等的实习,
把在学校学习二年所得的知识,在实践中运用。小学教员从旁帮助,师范教员巡视指导,小组经常开
会检讨研究。实习完了,开全体大会分组汇报,集体讨论,研究典型,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总
结,提高一步。
建国后,山东省各师范学校按照1952年教育部关于师范学校教学计划的规定,日常的教育参观实
习在第二学年每周安排1学时,在第三学年每周安排2学时,均与教育学及各科教学法密切配合进行。
第三学年下学期安排4周的业务课教学总结性的参观实习,一般均集中一次进行。1956年,省教育厅
下达关于试行师范规程及实施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条例的意见,要求各师范学校一律设附属小学(幼儿
师范附设幼儿园)。附小的规模,一般在有18个班学生的师范学校中,可设有12个班规模的附小。招
生应适当注意使附小的班次逐渐与师范班次序序列相适应。附小校历,应与师范学校校历相适应,以
便于进行师范生的教育实习。1962年,省教育厅制定《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暂行教育计划》和《中等
幼儿师范学校暂行教育计划》,均要求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注意结合小学和幼儿园的实际,加强教育
实习, 培养学生的教育和教学工作能力。三年制师范应在第二学年实习2周, 第三学年实习5周,共
132学时,占教学总时数的6.69%。 幼儿师范应在第一学年实习1周, 第2学年实习1周,第三学年实
习6周,共218学时,占教学总时数的7.65%。
1980年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重申必须重视教育实习。在实习过程中,使学生在政治上、思想上、
业务上获得锻炼,注意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强调师范学校必须设置附属实验小学(幼师附设实验幼
儿园)做为教学、科学实验和师范生进行教育实习、见习的重要基地。同时还应在中等师范学校所在
地选定若干所有一定基础的小学作为师范生进行教育实习、见习的场所。随后印发《中等师范学校规
程》规定:教育实习的内容应该包括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少先队工作、课外辅导及家长工作等,
应与教育学、心理学、各科教学及教学法等课程密切配合进行。师范学校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在校长领
导下分工负责学生的实习、见习和参观等事宜。教育实习不及格的学生,不分配做教师工作,由师范
学校呈报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安排其他适当的工作。
1981年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几点意见》,要求各地、市积极帮助师范学校设
置附属小学。过去下放归地方管理的附属小学,有的可收回来,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新建,或者由当
地教育部门划出一两所条件较好的小学,作为师范学校固定的见习和实习学校。要求三年制中师的教
育实习共八周时间(包括平时参观、见习和毕业实习),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但毕业实习
一般不得少于四个月。1984年,山东省召开全省师资培训和中师教育工作座谈会,再次强调要切实解
决附小问题。中等师范学校都必须有附属小学,要把附小作为师范学校的一个部门由师范统一领导。
师范附小都应办成县、区第一流的小学。1986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中等师范学校建设标准的意见》
规定:所有中师,均应有附属小学或附属幼儿园。附小或附属幼儿园应由师范学校统一领导与管理。
附小规模一般应为10—20或12—24个教学班,每班学生40人。同年秋季,山东各师范学校参照执行国
家教委《关于调整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的通知》,教育实习注意提高实习质量,逐步建立稳定的实
习基地和实习点,完善实习制度。教育实习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毕业。如济南幼儿师范,要求各科教
学面向幼儿园实际,面向幼儿年龄特点,面向幼教工作需要。学校实行了各科教研组与幼儿园常年挂
钩,教育见习制度化,每学期都安排学生见习、实习特别是毕业生的见习、实习。
1990年,省教委印发《山东省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其中专门对教育实践问题做了具
体规定。教育实践包括参观小学、教育调查、校内实践、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要求教育实践与教育
专业课、文化课的教学进度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通盘考虑并贯穿于三年教学活动的始终。教
育实践的时间为十周左右,其中一年级二周,二年级二周,三年级六周。该计划自1989年秋季起在济
南师范、青岛师范、莱阳师范、文登师范、曲阜师范、菏泽师范、临沂师范等七所学校试行。1990年
起在全省各师范学校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