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后勤与体育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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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勤工作
建国前,山东高校后勤保障设施基础极为薄弱,加之政局动荡、战事频仍,学校
时办时停,且屡次搬迁,后勤设施损失严重。至国民党政权逃离中国大陆时,山东高
校设施可谓满目疮痍,残破不堪。
建国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校后勤工作,将高校后勤建设所需经费、物资列入
国家计划,统一安排调拨,统一规划建设。50年代,山东高校由国家投资兴建了一批
校舍,从苏联购进了一批教学仪器设备和资料,使高校很快恢复了生机,基本保障了
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
“文化大革命”中,山东高校遭到严重破坏,十年间基本没有新的建设,原有的
后勤设施也损失惨重。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确立,山东
高等教育在党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有了较快的发展,学校后勤设施不适应高等教育
发展的问题有了明显的改观,特别是80年代,高校后勤基础建设投资大,建设质量标
准高,较好地改善了高校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生活条件。但由于历史欠帐过多,加之
高等教育发展迅速, 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高校后勤设施仍不能满足办学需要,形成
“小马拉大车”的局面,后勤服务质量不尽人意,学校环境差,治安问题突出,成为
制约山东高校更快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解决上述突出问题,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对高校的投入,重点解决高
校后勤的硬件建设。省教育厅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针对高校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后
勤服务质量问题,狠抓整改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985年3月,为贯彻中央领导关于以食堂为中心的高校后勤改革方面的指示精神,
省教育厅在济南召开了全省高校党委书记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关于高校伙食工
作的重要指示,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陆懋曾作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厅长高维真在会
上强调要求各高校党委书记、院校长要亲自抓食堂工作,要经常深入食堂了解学生、
教工伙食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加强炊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搞好以膳
食工作为主的后勤各项改革。会后,山东各高校积极采取措施,制订具体贯彻意见,
普遍将改进食堂工作作为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的突破口,并陆续试行经济承包责任制,
旨在进一步调动炊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伙食工作质量。同时,山东各高校就贯彻会
议精神向省教育厅提交了专题报告。由于各高校主要负责人的重视,高校伙食工作面
貌发生了明显变化,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并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同年11
月,国家教委在北京召开全国高校先进食堂、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山东省有华东石油
学院等6所高校和7名个人出席大会并受到表彰。
1986年4月, 省教育厅转发国家教委《关于对高校后勤改革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
通知》,并根据山东省高校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具体工作部署,将伙食管理改革工作列
为重点,下达了《山东省高等学校伙食管理改革工作检查评估指标》。《指标》共分
四个方面,20个小项,重点是“服务态度、饭菜质量、花色品种、成本核算、安全卫
生”五大指标。全省高校伙食工作检查评估自1986年8月开始,至1987年4月结束,分
为自评、互评、统评三个阶段。自评是各校由分管院(校)长及工会、团委、财务、
总务、学生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估领导小组主持下进行的;互评是由省高校后勤
研究会四个分会的负责人组织高校总务处长(或伙食科长)分组交叉进行的;统评由
省教育厅高校后勤处牵头,抽调部分高校有经验的后勤干部组成统评小组,对14所高
校的伙食工作进行了调查, 并重点抽查了山东医科大学等6所高校的伙食改革情况。
通过检查评估,全省高校伙食工作的主要特点是:领导重视、管理制度健全、重视炊
管队伍建设、生产趋向专业化、多层次多形式办伙食、注意试行营养配餐和加强民主
管理。 在伙食管理改革方面,全省高校伙食承包的基本形式有四种:(1)按营业额
计提管理费。有80%以上的高校试行这种办法,管理费提取比例在20~27%之间。这
种办法的好处是能把个人的劳动付出与报酬挂起钩来,便于调动炊管人员的积极性。
但管理措施如果跟不上, 容易出现片面追求营业额的现象。(2)按在册学生、教职
工数核拨管理费。实行这种办法的有山东大学、山东工业大学、临沂医专等少数院校。
这种办法实际上是管理费封顶,它有利于行政经费的计划开支,避免了管理失控的现
象, 但是食堂服务的好坏在管理费上体现不出来。(3)大承包制。山东矿业学院对
伙食科实行了大承包制。该校为了不使管理费随伙食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无限制地增加,
1987年以23万元的管理费承包给伙食科(其中包括水电费及一部汽车的费用)。(4)
农民进校承包食堂。山东建工学院、山东纺织工学院试行这种办法。山东建工学院农
民承包食堂的办法是按营业额的14%提取管理费,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用人由承包者选定,学校负责检查监督。纺织工学院试行的是农民劳务承包的方法,
食堂内部的人权、 财权及设备管理权由学校控制, 学校按完成一个劳动定额 (款
787.5元,粮1350斤)付给农民72元劳务承包费。农民承包食堂的好处是服务态度好,
工作时间长,学校开支少,便于管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技术素质、卫生知识差、
饭菜质量不高。对这次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省教育厅高校后勤处分别向有关高校
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在检查评估中还对山东高校伙食工作的有关经济效益指标进行了测算,经抽查测
算, 1986年,被抽查的高校食堂人均营业额为8838.2元, 最高为11734.5元,最低
为7748元;管理费的提成比例平均为22.9%,最高为25%,最低为20%;每生平均承
担工资数26.59元; 每生平均承担的奖酬金为14.46元; 每生平均承担的管理费为
58.83元,最高为75.59元,最低为43.51元;每生平均承担的事业费为71.92元,最高
为119.90元, 最低为49.39元; 学生平均月伙食费为24.89元,最高为30元,最低为
19.90元。
随着全省高校后勤改革的不断深化,为进一步完善总务经济承包责任制,使全省
高校后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省教育厅于1988年11月印发《山东高等
学校总务经费承包参考指标的通知》,要求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指标制定承
包方案。《通知》共制定出13个方面的经费承包参考指标,包括人员经费、伙食管理
费、机动车运输费、零星维修费、幼儿保教经费、冬季采暖费、水电费、绿化维持费、
办公费、邮电费、卫生清洁费、浴室及饮用水用费补贴、专项经费等共13项,每一项
又列出若干分项指标,共计41个参考指标。该测算指标仅作为省内高校预算内事业经
费向总务处承包参考的依据,考虑到各高校人员、校舍和所处地理位置等差异,要求
在执行过程中应从本校实际情况出发,因校制宜,自行掌握。该参考指标是根据1987
年度省内各类高校总务经费实际执行情况测定的,未考虑物价上涨、工资改革等因素。
测算表明,省属本科院校总务承包各项指标之和约占每生每年事业费2300元的14%~
19%;专科学校约占每生每年事业费1700元的18%~25%,每生每年事业费1300元的
24%~33%。
1990年11月,省教委在济南召开了山东省高等学校后勤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
全省各高校分管后勤工作的院校长和总务处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出席
了会议。会议由省教委副主任王秀明主持,宋法棠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在会上作了重要
讲话,国家教委条件装备司司长蒋景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委副主任吴鸿章作了会
议总结,有6个先进集体和1个先进个人在大会上介绍了经验,潍坊市副市长李惠信就
如何积极支持高校后勤工作,帮助学校创造良好育人环境问题作了大会发言。
与会代表普遍反映这次会议收获很大,通过学习讨论会议讲话和经验材料,进一
步统一了思想, 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鼓舞了信心,大家一致认为:(1)全省
高校后勤工作在十年来的改革中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高校后勤
战线干部职工在高校迅速发展、经费不足、后勤工作面临许多实际困难的情况下,发
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保证了学校整个工作的正常运转,创造了良好的育人
环境, 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高校后勤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
的保障和基础,直接影响着学校和社会稳定。后勤干部职工既是劳动者、管理者,又
是教育工作者。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和科学管理达到“服务育人”和“管理育人”的目
的,这是高校后勤区别于其他行业系统后勤的特殊功能,也是学校其他育人工作不能
代替的特殊教育工作。 (3)要进一步深化后勤改革,从学校整体利益着眼,下决心
建设一支在数量上和质量上与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相匹配、与高教事业发
展要求相适应的后勤工作队伍。队伍建设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要解决后勤干部、职
工特别是专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来源;二要解决现有后勤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
文化素质的提高问题; 三要采取得力措施,稳定后勤队伍。(4)要进一步提高高校
后勤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期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科学合
理地核定后勤部门的任务、目标、定额和经济责任,建立并完善规章制度和监控、激
励机制,做到细化、量化管理;二是要强化和优化后勤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三是大力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四是积极探讨吸收学生参加后勤劳动和后勤管理。
(5) 高校后勤工作要上去,领导是关键。实践证明,凡是后勤工作搞得好的时候,
正是领导重视的时候;凡是党政主要领导大力支持后勤工作的学校,也是后勤工作最
有生气和活力的学校。学校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把后勤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
议事日程,经常深入后勤基层,及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尽量为他们提供一个较好
的工作、生活环境,做到全校关心后勤,全校办后勤。
会议还讨论了省教委拟定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后勤工作的的若干意见(讨论稿)》。
《意见》共分六个部分,一是进一步正确认识后勤工作在高等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
用;二是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建立新的后勤工作体制,
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在治理整顿中进一步深化后勤改革,强化和优化后勤工
作系统;四是加强后勤队伍建设,提高后勤干部职工素质;五是加强对高校后勤工作
的领导;六是地方政府要加强对高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高校后勤提供良好的外部环
境。
在此次会议上,还宣读了省教委《关于表彰全省高等学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
进个人的决定》 。省领导向54个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和136名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状
和奖励证书, 并受国家教委的委托,向连续从事高校后勤工作三十年的554名干部职
工颁发了荣誉证书和证章。
二、体育卫生工作
民国时期,少数大学设体操课,作为选修课。由于政府和学校不够重视体育卫生
工作,学生健康状况普遍较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注重学生体育卫生工作,强调学生德智体
全面发展。“一五”期间,各高校普遍推行了劳卫制预备制,重点试行劳卫制,并结
合劳卫制改进体育课。建立体育安全和卫生检查制度,改善学生生活条件,使学生健
康状况得到较大改善。 各校以体育课为必修课,每周2课时,拟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
划。各校还建立体育统一考核项目和五级记分法,1955年开始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师范
学校体育教学大纲,以推行劳动和卫国体育制度为核心内容,使体育课教学有了统一
内容、标准和要求。各校建立体育锻炼小组,并适应学生不同年龄、性别的状况,组
织多种多样活动,建立了早操、课间操和每天体育锻炼的制度。各校教学计划都安排
每天平均保证1小时的有组织体育锻炼。 卫生工作方面, 1951年,贯彻毛泽东“健
康第一” 的指示, 学校卫生工作进入经常化、制度化阶段。山东省转发国家规定的
《学生卫生设施标准草案》 ,还制定了有关的3个暂行条例,建立了省保健指导委员
会,加强伙食管理,改善教室采光。1953年,根据高教部、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体
委关于学校保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高等学校建立校医室,学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高校常年教育经费中增加卫生保健费开支,还增加了卫生费项目,保护女学生健康。
1960年—1962年,省教育厅规定实行劳逸结合,把保护师生健康列为中心工作之
一,要求各高校确定一位校长负责,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开展体育活动和卫生工
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高校体育、卫生工作受到严重冲击。
1978年以来,山东高校体育卫生工作重新走上正轨。根据教育部、国家体委、卫
生部关于体育卫生工作的两个暂行规定及其检查验收标准,省教委于1983和1984年对
部属、省属12所重点院校、14所本科院校的体育卫生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评为优秀学
校的4所,良好学校的13所,及格的9所。从检查验收的情况看,各校加强了对体育卫
生工作的领导,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的办学思想逐步端正,体育、卫生工
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有所改善。省里成立了山东省高等学校卫生
协会,各校普遍建立了由书记、院(校)长、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体育运动委员会和
爱国卫生委员会,将体育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部分学校还配备专职体育、卫生管
理干部,加强了体育师资和卫生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
将其列入新生教育、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内容。石油大学(华东)、山东
中医学院、青岛化工学院等高校还每年定期召开全院体育卫生工作表彰大会,促进学
校体育卫生工作不断上水平。
卓有成效的体育卫生工作, 使高校学生的身体素质有了明显改善。 据1982年
底对25899名在校生体质调查, 肺活量/身体发育相关指数良好者占72.8%,胸围
/身体发育相关指数良好者占53.1%。 1983年验收中对15个三年级教学班的556名学
生抽查测定,男女18~25岁各年龄组肺活量、体质均值相关指数全部在良好范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