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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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塾发展概况
私熟是中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它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
500年左右, 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在曲阜设学收徒。自此以后,私学作为一种
民间教育形式,一直绵延不绝。通常,中国古代的私学主要有两种程度,一种是经师
讲学,相当于今天的大学教育水平,一般是由名儒大师主持,学生多为成年人,此种
私学宋代以后渐被书院所代替;一种是蒙养教学,相当于今天的中小学教育水平,主
要从事对儿童的启蒙教育,这种私学通常被称为私塾或蒙学。最早见之于古籍记载的
蒙学是在汉代,当时称为“书馆”,教师称为“书师”,例如东汉著名思想家王充在
《论衡·自纪篇》中曾谈到,他幼年所就读的“书馆”,学童达百人以上。在以后的
各朝各代,由于私塾主要是由私家办理的,不受朝代更迭的影响,所以在中国古代社
会虽经几千年的发展而不衰,至明清时期尤盛。
清朝末年,由于受西方的影响,开始“废科举,兴学堂”,清政府对私塾亦采取
了“改良” 措施。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4月,山东提学使朱益藩饬“各属劝学
所,由所派员详细调查各私塾住址及塾师姓名,强迫改良教法,或二、三塾或四、五
塾合为一塾。并延聘习师范之人,按日赴各私塾演讲教法”。1910年(清宣统二年)
学部公布《通行京外学务酌定办法并改良私塾章程》,以“改良私塾以私塾教授渐期
合法并补助地方教育为宗旨”,“各省责成提学司督饬地方官劝学所认真经理”。是
年,山东提学司饬令私塾一律改为学堂,规定私塾中“生徒能文理粗顺,作文二、三
百文者,即准一律考升入高等小学堂。将私塾三、五处归并,改为初等小学堂”。至
年底,共改良私塾3186处。但由于教师缺乏,小学的发展非常缓慢,私塾仍充斥城乡。
民国期间亦多次提出改良私塾、普及国民小学的要求。但是一直未能禁绝。据林
修竹编修的《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记载,1917年全省私塾尚有15694处。抗战开始,
全省各地宁办私塾,也不办日伪学校,使私塾又曾一度增加。
建国后,少数地方仍有私塾存在。根据1951年的统计,全省尚有私塾1922所,在
校学生7.55万人, 占当年小学在校生总数的2%。为了妥善处理私塾问题,省文教厅
颁发了《对于私塾之处理方针指示》,实行允许存在、逐步改造的方针。1952年初开
始,各地私塾分别转为民办小学或并入公办小学。
二、私塾的类型
清代,山东省的私塾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家塾:又称“东馆”、“坐馆”、“家馆”、“家学”等,是富贵人家或
“缙绅之家”出钱延聘教师,在家中设书房教子弟读书的私塾,目的是为其子弟参加
科举考试和考入县学作准备,以便将来入仕做官。
(2) 村塾:又称“团馆”、“散馆”,是由一族或几房小康之家为了使自己的
子弟不再当“睁眼瞎”,出资聘请教师,用祠堂或借闲屋作书房教子弟读书的私塾。
清代,山东省以这种形式的私塾为最多。
(3) 门馆:又称“学馆”,是由塾师自己开馆招生,学生出钱来塾师家上课的
私塾。
以上三种私塾,教师的食宿费用及收入均由学生负担,故入学者多出于小康以上
的家庭,贫苦农民子女入学者较少。所教学生,多数识几千字便退学,能参加童子试
者百不挑一,能参加府试被录取为儒学生员者,一县之内,数人而已。
三、私塾的教学
私塾在教学上无学制、年限规定,学生年龄参差不齐,程度不一,有七八岁的儿
童,也有十几岁的青少年;有刚启蒙读《三字经》的,也有读完“四书”、“五经”
的,所以教学上只能采用个别教学的方法,因人而异。
私塾的课程大体上可分为二部分: (1)启蒙课程,主要是教小孩子识字,课本
主要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庄农日用杂字》、《山西杂字》等。
其中最受农民欢迎的是《庄农日用杂字》,此书的作者是山东省临朐县胡梅涧村人,
姓马名益著,字锡朋,又字梅溪,生于康熙年间。他曾遍访农家,不耻下问,终于集
纷杂农事于一书。 此书先为手抄本,后为木版印刷本。全书474句,每句五字,天字
韵,一韵到底,通俗易懂,易记易诵,时有“五字经”之称。内容皆农家生活的经验,
春耕、夏锄、秋收、冬藏无所不有,饮食起居、婚丧嫁娶、梭织蚕桑样样皆至,涉面
广泛,记录准确,为农家日常实用之百科全书。因之一经问世,便在山东和邻省广为
流传, 在社会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曾成为农家儿童的启蒙读物。(2)为科举考试
作准备的课程,如“四书”(《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五经”
(《诗经》、《书经》、《易经》、《礼记》、《春秋左传》),主要针对程度高的
学生,学习的顺序通常是先读“四书”,次读“五经”。
一般来说,私塾主要对学生进行识字、读书、写字、作文四方面的教学。通常,
儿童进入私塾后,教师先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教儿童认识一批汉字,大约2000字
左右,然后再教儿童读书。读书是私塾的主要功课,而且所读之书皆要成诵。此时,
所谓教师教学生读书,仅仅是教给学生句读和生字的读音,并不对学生讲解文义,只
有学生到了一定的年龄,有了一定的理解能力,教师才开讲。开讲一般从《论语》开
讲文义,而且也只是着重讲意思,然后由学生自己去领会和理解,并要向教师“回讲”。
真正能开讲的塾师,必须具有较高的水平,一般是家塾的塾师才开讲。
私塾对写字亦非常重视,主要是练大小毛笔正楷字。学生每天要写一篇大仿,一
篇小字。写大仿一般是从“描红”开始,依次再写“仿影”、“虚影”,有了一定的
基础之后,再写碑帖。写碑帖一般是先写“颜体”,打基础,然后改“柳体”或“欧
体”,写“赵体”的很少。最常写的碑帖有“多宝塔”、“玄密塔”、“皇甫碑”、
“九成宫”、“圣教寺”等。由于学生天天练字,常年不断,故私塾学生的毛笔字写
的较好。
作文一般是在学生读书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才开始进行的。通常是在“四书”中摘
出一句作为命题,用论说文的体裁写,而且必须按八股文的格式去做。八股文是明朝
以来科场考试的一种固定文体,它规定文章的写作必须包括破题、承题、起讲、入手、
初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私塾中让学生练习写八股文,主要是为科举考试
做准备的。另外,有的私塾里塾师也教学生作五言和七言诗及律诗、对对子等,学点
有关声韵的知识,使学生懂得平仄。
另外,灌输封建伦理道德也是私塾教学的一项主要内容。私塾的书房(即课堂)
里都供有“至圣先师孔子之神位”的牌位,开学、放假及平时,学生都要行三叩九拜
礼。私塾里还有种种“条教”,主要是忠君、尊孔、三纲五常等封建礼教的内容,要
求学生严格遵守。对一些不守规矩和成绩不佳的学童,轻则训斥,重则体罚。
四、私塾的教师
私塾的教师,多半是家境清贫而又不愿从事其他职业的知识分子。不过这些人的
水平相差悬殊。有在某一方面造诣较高的“饱学先生”,如孔府里的塾师庄陔兰(清
朝翰林)、济宁一带的知名人士孔柏坚等。这种塾师是很少的。另有一些塾师水平较
低,只不过借教学糊口而已。郑板桥说:“其所延之师不过一方之秀,未必海内名流”。
实际上,能称得上“一方之秀”的就是很不错的塾师了。
私塾对塾师一般是实行聘请的办法。每年的旧历年前把聘书送到被聘请的塾师家
中(称“下关书”),塾师若同意应聘,就把关书留下,只等来年开学(称“就馆”)。
教师就馆时间,一般是在正月十六日,当年腊月十五日结束教学(称“解馆”)。聘
任期一般是一年。如果来年继续聘请,当年要另下聘书。塾师的收入(称“束修”、
“学贽”)没有统一的等级数目,一般是聘请时讲定的。全年的收入在端午节、中秋
节和解馆时分三次付清。除聘请时讲定的工资外,遇端午节、中秋节学生还要根据自
己的家庭经济情况给教师送“节礼”,一般为现金,平时请教师吃饭也是经常的礼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