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建国后山东高等院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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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9月,华东白求恩医学院进驻济南,接收了山东省立医专和山东省立医院,
于1949年5月成立山东省立医学院。 1948年冬,华东大学在济南吸收了原山东师范学
院部分师生建立华东大学教育学院。济南解放前夕,齐鲁大学医学院南迁福州,解放
后留济师生及时复课开学。1950年12月,华东大学迁到青岛,与接管后的山东大学合
并,成为新型的山东大学。华东大学教育学院与省行政干校合建了山东师范学院。原
山东省立农学院、省立济南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合并,并与1948年迁入的解放区山东农
专、 1948年迁入的黄河水利专科学校于1950年正式组建山东农学院。1949年6月华东
第二高级工业学校与全省其它6个工科性质的中专学校合并成为山东省工业专科学校,
总部设在济南, 在青岛、 潍坊市设立分校, 1951年7月正式改名为山东工学院。
1950年,将1948年创办于济南的原山东省立会计专门学校与交通专科学校、工商干校、
电讯学校等6所会计班合并, 成立山东会计专门学校。到1951年底,山东省计有山东
大学、齐鲁大学、山东师范学院、山东工学院、山东农学院、山东医学院、山东会计
专门学校等7所高等院校,在校生总数达到5000多人。专任教员484人,相当于建国前
的3倍。
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开始进行调整。山东大学取消院的建制,成为文理科综合
大学,其工学院并入山东工学院,农学院并入山东农学院。私立齐鲁大学撤销,部分
文科人员并入山东大学,理科和部分文科人员并入山东师范学院,医学院并入山东医
学院。1952年,山东会计专门学校正式改名山东财经学院,1953年停办,教学人员并
入山东师范学院。1955年,山东医学院将卫生、药学和中级班分别调往武汉医学院、
四川医学院、山西医学院、沈阳药学院和南京药学院,余部成为医疗专业单科性质的
学院。山东工学院原土木、纺织两系调至青岛工学院,化工系调至华东化工学院,无
线电专业调往南京工学院,有线电专业并入交通大学,自动车系调整到吉林工业大学。
1956年苏南工专并入山东工学院, 成为拥有机械制造、金属工艺、电机3系10专业的
多科性院校。山大农学院、齐鲁大学农专、南京大学和金陵大学园艺系并入山东农学
院,使之成为7系7专业的省重点农业院校。1952年,办有土木、纺织两系的青岛工学
院停办后,分别并入西安建筑学院和华东纺织学院。
1952年至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 全省高等学校达到7所。截至1957年,在
校生12532人,其中本科生10631人,专科生1901人(含高等师范院校)。
1958年,国家进入更大规模地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在左倾思想
影响下,1958年至1961年期间盲目发展了一批高等院校。1958年除原有的7所老校外,
又以支援或中专“带帽”的方式,新建了36所高等院校,工科建成了包括机械、农机、
煤炭、建筑、交通、铁路、动力、冶金、纺织等专业的12所院校。在青岛橡胶工业学
校基础上建立山东化工学院;在山东冶金学校基础上设立工业专科学校,1960年更名
为山东冶金学院;在青岛纺织技训班基础上建立青岛纺织工业专科学校;在山东建筑
学校基础上建立山东建筑学院;在德州农业机械化学校基础上建立山东农业机械化专
科学校。农科除在两个农校基础上建立莱阳农学院、昌潍农学院外,还建有泰安畜牧
兽医学院、泰安水利学院、泰安林学院及泰安、北镇、菏泽、济宁等农专共10所。医
科有山东中医学院、 济宁医学院、昌潍医学院、淄博医专4所高等院校。在莱阳、聊
城、 菏泽、济南、北镇新建5所师专。另外,还兴办了临沂大学、烟台大学、山东体
育学院、 山东艺术专科学校、山东财经学院5所高校。大部分学校1958年仓促设立,
少数院校继至1959年筹建办学。在新建36所高等学校基础上,1960年又采用专科升级、
中专戴帽等方式,新建扩建了一批高等院校,如设在济南的山东政治学院、济南工学
院、济南机械制造专科学校、济南英语专科学校、山东轻工业专科学校;设在青岛的
山东海洋学院、山东地质学院;设在烟台的山东水产学院、烟台昆嵛山林专;设在青
岛、烟台、济宁、淄博、昌潍等地的工专,临沂、济南等地的农专,济南、淄博等地
的医专,济南、青岛、青岛铁路局等地的师专。农田水利、农业机械类院校,除原建
的山东农业机械化专科学校、山东水利学院外,又拟建泰安水利专科学校、聊城农业
机械化工业学院。至1960年全省高等学校发展到63所,设专业159种269个,在校学生
达41815人。 到1961年山东高等学校合并、调整为40所,专业减到135种230个,在校
生33461人,专任教员5300人。
1962年,在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指引下,根据省人民委员
会1962年《关于山东省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调整意见》,有的高等学校扩建和充
实, 有的降格为中专,有的停办。根据师资力量和办学水平,决定保留原7所老校和
1958年至1960年新建的山东海洋学院、济南工学院、山东化工学院、山东农业机械化
学院、 山东中医学院、山东财经学院6所,共13所院校。13所全日制高等学校专业调
整为69种76个,在校学生总数,包括十余所裁并院校未处理的学生在内共计30065人。
1963年经过进一步调整,除继续完成1962年原拟裁并的27所高校外,还停办济南工学
院,其农田机械专业并入山东工学院,农田水利专业并入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保留
昌潍医专、烟台师专、山东水利学院的建制,加上济南英语专科学校,全省共16所高
校。
随着国民经济形势的好转,经过调整的各个院校也得到巩固和提高。学校数目和
学校规模比较稳定,除济南英语专科学校1965年并入山东师范学院外,未做其它调整。
1966年,全省全日制高校达15所,在校学生总数为21919人,教员总数3996人。另外,
为贯彻刘少奇提出的“两种教育制度, 两种劳动制度” 的指示,山东省在1965年—
1966年还创办了泰安劳动大学、郯南劳动大学、昌阳劳动大学、山东农科院农专、山
东黄河农业大学、沂水半工半读医专、泰安半工半读师专、临沂半工半读师专、济宁
半工半读医专。博山半工半读专科学校迁往肥城矿区,随后又迁到兖州,最后迁泰安,
与泰安煤校合并为山东矿业学院。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育事业遭到严重破坏,高等教育尤甚。在极左思潮影
响下,山东部分高校为贯彻“开门办学”、“与工农结合”的精神,遵照省革委的指
令,纷纷下放至农村基层办学。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迁往兖州,改为山东拖拉机厂中
等专业学校;山东中医学院并入山东医学院,迁往新泰县楼德镇;青岛医学院迁北镇,
并在沂水创建分院(后易名沂水医专);山东财经学院撤销。同时,还恢复了济宁医
专、菏泽医专,将泰安半工半读师专改建为泰安师专。1969年11月,北京石油学院下
放山东,迁至胜利油田,易名为华东石油学院。1970年,将山东大学一分为三,文科
4系下放曲阜与曲阜师范学院合并为山东大学(曲阜师范学院撤销建制) ;生物系迁
往泰安并入山东农学院; 理科5系留济南老校改为山东科技大学。这种大规模的高校
动迁和设置调整,给山东的高等教育事业带来极大损失。1973年后,根据国务院的指
示,山东下放的高校陆续回迁复校。1974年原山东大学文科4系和生物系分别从曲阜、
泰安迁回济南老校,与山东科技大学归并,恢复山东大学建制(同时撤销山东科技大
学建制,恢复曲阜师范学院建制);山东医学院由楼德迁回济南原址,山东中医学院
从山东医学院剥离,恢复原建制,楼德镇留守部分组建为山东医学院楼德分院;青岛
医学院迁回青岛复校,留北镇部分人员筹建青岛医学院北镇分院;山东农业机械化学
院恢复建制,从兖州迁回淄博。山东水利学院、山东煤矿学院相继停办。至1976年,
全省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有19所(含师范院校),加上省委批准设立的菏泽
师专、 北镇师专和在莱阳农校基础上创办的莱阳农业大学, 共有高校22所,在校生
(工农兵学员)21340人。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在正
确路线指引下,经过拨乱反正,山东高等教育事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经国务院批
准的山东高等院校达到38所,其中全国重点高校3所,省重点高校6所。按类型分,计
有综合性大学1所,即山东大学;理工科院校11所,即山东海洋学院、华东石油学院、
山东工学院、山东矿业学院、山东化工学院、山东建材工业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
山东纺织工业学院、山东冶金工业学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
农业院校2所, 即山东农学院、莱阳农学院(在莱阳农业大学基础上组建而成);医
药院校9所,其中医学本科6所,即山东医学院、山东中医学院、青岛医学院、潍坊医
学院、以青岛医学院北镇分院组建的北镇医学院、以山东医学院楼德分院组建的泰山
医学院。 专科院校3所, 即1974年批准建立的济宁医专、沂水医专,1978年建立的
菏泽医专;师范院校12所(详见“师范教育”篇);其他院校3所,即山东经济学院、
山东体育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工科、农科院校注意了面向农村、面向工矿的设置方
向, 各校系统设置较精细、全面。1981年,全省在校研究生416人(含师范院校,下
同),本科生、专科生59645人,相当于建国前的33倍;全省高等学校专任教师10379
人,相当于1947年的50余倍,其中教授146人,副教授759人,讲师4664人,教员1376
人,助教3434人。
1983年,山东确定了山东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
学、 山东中医学院、 青岛医学院等6所本科院校为省属重点院校。1984年,为适应
山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在对外开放的城市青岛、烟台开始筹建青岛大学、
烟台大学,后被列为省属重点院校。山东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被
列为“重中之重”,进行重点投资,重点配备,其每年基本建设投资和招生数量均占
到省属高校基建投资和招生数量的25%。
至1990年,山东省有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32所(不含分院),其中,中央部
委属院校11所, 省属院校21所(不含师范院校);本科院校27所,专科院校5所。按
学校类别分, 计有综合性大学3所,理工院校13所,农业院校2所,医药院校9所,财
经院校2所,政法、体育、艺术院校各1所。计有在校学生71292人;专任教师13458人,
其中教授470人,副教授2741人,讲师4369人,教员244人,助教5634人。(不含师范
院校、职业大学)
表3—1
部分高等院校简介